雙方沒有結婚證孩子歸誰
雙方沒有結婚證孩子歸誰,有些人結婚是只有擺酒席,但并沒有拿結婚證,如果兩人屬于事實婚姻,雖然沒有領取到結婚證,但是兩人雙方愿意補辦結婚登記的,以下分享雙方沒有結婚證孩子歸誰。
雙方沒有結婚證孩子歸誰1一、沒有結婚證的婚姻孩子該歸誰?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在離婚之訴中,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1、沒有結婚證而離婚,如果是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是會判給女方。因為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還屬于哺乳期,為了保證孩子的健康發育成長,一般是會判為隨母親一起生活。
2、如果是兩周歲以上的子女,一般是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來撫養孩子。 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雙方都要求隨其生活,法院會主要考慮雙方的經濟狀況、個人素質以及生活環境等條件,還有關鍵的一點是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
3、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對于隨父還是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主要是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4、父母雙方其實也可以協議輪流撫養子女。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后,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沒有結婚證孩子歸誰2一、兩人沒有結婚證分開孩子該歸誰?
按照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來分割,法律對非婚生子女實行平等對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樣享有受父母撫養教育的權利。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因此,當處理非婚生子女撫養權問題時,也會參照法律規定的如下一般標準:
1、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為原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相關規定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見第3條和第4條的規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于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如果子女是已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于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4、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二、如何爭取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
由于父母沒有合法的婚姻關系,非婚生子女往往讓許多人“另眼相看”,承受著不該承擔的壓力。那么,為了親自撫育非婚生子女,給孩子更多的關愛和溫暖,當事人需要多照顧孩子,與孩子增進感情。同時,需要從以下方面收集證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1、證明自己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2、證明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5、已方收入穩定、對方收入不穩定長期離家不回;
6、對方有不良嗜好、賭博、酗酒、吸毒等惡習;
7、已方思想品德好、對方對離婚存在過錯的。
沒有結婚生的孩子歸孩子的親生父母雙方撫養,也可以由一方撫養,撫養權可以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協議達成一致,按照協議的約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人民法院會根據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等。
相關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2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婚姻法》第36條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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