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房子歸一方的,辦理過戶,需先進行析產。權利人憑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或已生效的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房產證等材料辦理析產公證,辦理免征契稅申請。析產完成后,持不動產所有權轉移所需的材料,如登記申請書、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不動產權屬證書等材料,至不動產登記機關辦理過戶登記。
離婚后辦理房子過戶需要雙方到場,辦理離婚房產過戶析產登記一般需要準備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房產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委托書。夫妻離婚房產過戶不需要交稅。
夫妻離婚房子歸一方的,當事人攜帶身份證明和復印件等資料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再到交易核心辦理轉繪,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到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登記費即可領取房產證。
一、離婚房屋歸一方所有辦理過戶所需的材料
1、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的,離婚房產過戶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離婚協議書,經過公證的,還應提交公證書;
(2)離婚證及復印件;
(3)房產證;
(4)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等。
2、如果是訴訟離婚,辦理房產過戶需要的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及復印件;
(2)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房產證。
二、析產基本步驟: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登記費;
5、取證。
對于夫妻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屬于房產共有權的變動,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析產是免交易稅費的,只收取變更登記的手續費,不額外收費。
一、離婚房產過戶需要交什么稅
需要繳納的稅費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稅種:
1、個人所得稅
(1)無償贈與配偶的,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規定,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情形包括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
(2)房屋產權歸一方,另一方得到補償的,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轉讓該房屋,則取得繳納取得收入部分的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規定,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但是,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余額按照規定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相應的財產原值,為房屋初次購置全部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
2、契稅
根據《關于契稅法實施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的規定,夫妻因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的,免征契稅。
3、營業稅
(1)無償贈與即一方放棄房產,房屋產權全部歸屬另一方,暫免營業稅。
(2)雙方各擁有一部分產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此種情況下暫免收營業稅;
(3)房屋產權歸一方,另一方得到補償也屬于離婚房產分割,暫免收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規定,離婚財產分割、夫妻之間無償贈與不動產都是暫免營業稅的;
二、離婚房產過戶手續費是多少
夫妻離婚房產過戶只收取變更登記的手續費,不額外收費。
對于夫妻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屬于房產共有權的變動,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析產是免交易稅費的。辦理離婚產權過戶的手續為: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并交付產權公證費(如有離婚判決書則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約10個工作日);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約7個工作日)并繳登記費;
5、取證(通常需要交證照印花稅5元)。
1、夫妻 協議離婚 辦理產權人變更登記的,首先要到市房屋產權監理處二樓大廳領取《市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書》,填寫欄目中雙方姓名、 身份證 號碼、房屋情況、包括地址、權證號、建筑面積、房屋結構、方位、所在樓層等,然后到窗口提供《 房屋所有權 證》(即房照)、 離婚證 及雙方簽字的《 離婚協議書 》、身份證及不欠取暖費證明等。 2、未進行房屋產權公證的,協議離婚雙方都要到場會同辦理,經過公證的,一方到場就可申請辦理 房屋產權人 變更手續。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 轉讓合同 ;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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