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決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都有哪些
以下任一情況,法院會判決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6、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一方請求離婚經濟補償的條件是什么
(一)需在離婚訴訟時提出
根據《民法典》第1088條規定,一方請求離婚經濟補償需在離婚訴訟時提出。關于婚姻存續期間不可以主張經濟補償容易理解,如果允許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行使經濟補償的權利將影響家庭和睦,嚴重的則會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
就離婚后可否主張經濟補償目前尚未規定,結合實際生活,對家庭付出較多的一方,往往相對與另一方而言,無論從就業機會或者經濟條件上都相對處于弱勢。但基于其對家庭負擔義務較多的事實,其應受到補償的權利也不應僅僅限制在“離婚時”,這樣更可以體現公平原則。
(二)經濟補償的標準
《民法典》第1088條未就此作出規定。目前法院就經濟補償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法官對此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主要考慮的因素,如一方對家庭付出時間的長短、撫養孩子的多少等。
夫妻既然采取的是訴訟離婚,所以就無需考慮另一方同不同意了。一方不同意離婚,另外一方只有聘請律師通過法院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是強制離婚,不需要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只要想要離婚的一方能夠向法庭提交夫妻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有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情況,通常法院都能夠判決離婚的。
一、登記離婚條件 第三十一條男女 雙方自愿離婚 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 婚姻登記機關 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二、起訴離婚條件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出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 與他人同居 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 或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 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三、法律不準予離婚的情況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 判決不準離婚 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 按撤訴處理 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3、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上文對最新的離婚條件的法律規定做了詳細整理和總結,若滿足法律規定的離婚條件,夫妻雙方可以選擇登記離婚或者起訴離婚,若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法院一般是不予受理離婚的。
法律客觀:《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自愿離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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