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想增加的條件是什么
一、 撫養費 想增加的條件是什么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4、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但是這個撫養費并不是一層不變的,日后可能因為客觀原因發生變化而增加撫養費數額。 離婚 后,對于孩子 撫養 問題遠沒有結束,可能這依然會是一個曠日持久的斗爭,這個最主要就是體現在孩子的撫養費上,要求增加孩子的撫養費是常有的事情,那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是什么?我國《 婚姻法 》第37條第2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對于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條件,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 子女撫養 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更為明確的規定。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換句話說,在離婚時確定的孩子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如物價上漲,生活、學習費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以及父母經濟能力改變等,這些情況都可能導致子女所需實際費用的增加。以上的的三種情況,就是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法定情況。如何要求增加撫養費呢? 2、如何要求增加撫養費? 根據以上分析,法律上是支持撫養孩子一方或子女發生困難時,或者不撫養孩子一方收入增加時,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的 離婚協議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安排,并不妨礙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請求;對于法院的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同樣不存在撫養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時向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那怎么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呢? 首先,第一種解決途徑就是父母雙方對于增加撫養費的請求,可以根據夫妻離婚時, 離婚協議書 、法院離婚調解書,或 離婚判決書 中的孩子撫養費給付條款協商,協商不成時,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 訴訟 。 可以知道的是,一般離婚以后會對 子女撫養權 和撫養費的問題都達成了一致的約定,但是如果后面因為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還是其他的外界因素影響后,那么是可以主張增加撫養費的,前提是撫養費是用在子女日常生活學習所需要的。
增加撫養費的條件的法律依據
增加撫養費的條件的法律依據如下: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也就是說原來的費用不夠維持生活,因病,上學需要增加,和有其他正當理由是必須增加撫養費的。在離婚時確定的孩子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如物價上漲,生活、學習費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以及父母經濟能力改變等,這些情況都可能導致子女所需實際費用的增加。以上的的三種情況,就是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法定情況。
一、離婚給多少撫養費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承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孩子撫養權怎么判: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2、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3、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4、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愿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增加撫養費的條件的法律依據
增加撫養費的法律依據,離婚后要求增加撫養費的要另行起訴,并且因子女上學、患病等正當理由要求增加的,法院予以支持。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在離婚案件的審理當中,當孩子的撫養權已經判決之后,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金額的撫養費。在有些時候,另一方的律師或是辯護人會為當事人申請增加撫養費,增加撫養費是有著一定的法律依據的。
增加撫養費法律依據有哪些
一、離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三、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撫養費是指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
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增加撫養費法律依據主要是根據離婚案件的實際內容進行分析的。一般情況下來說,在子女單獨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況下或者是子女患病實際生活需要增加撫養費的條件下都可以申請增加撫養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五條
離婚后,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第五十九條 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父或者母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當責令恢復原姓氏。
撫養費可以增加嗎,如何增加撫養費?
法律主觀:
撫養費可以增加,不過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即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可以要求要求增加撫養費。那么,撫養費可以增加嗎?下面就和找法網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撫養費可以增加嗎 撫養費是可以增加的。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原來的撫養費已趕不上物價上漲幅度的。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當增加。 二、要求增加撫養費需要提供什么證據 要求增加撫養費需要提供的證據如下: 1.開銷增大的相關證據,比如生活消費增加的相關證據票據或者住院、上學的大額開銷的相關票據; 2.撫養人收入增加的相關證據,比如納稅證明、工資條等證據。 只有通過上述證據,我們才可以證明有變更撫養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變更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才能夠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三、增加撫養費的時間限制的規定有哪些 增加撫養費沒有時間限制的規定。但是有關于撫養費支付期限的規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能夠以其勞動支撐正常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撫養費可以增加嗎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還有什么法律疑問,建議咨詢找法網專業律師。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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