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產過戶的流程如下:一、離婚房產過戶需要準備的材料1、房產證;2、身份證明及復印件;3、協議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及復印件,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4、法院判決離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二、離婚房產過戶辦理程序離婚房產過戶辦理程序其實是簡單的,就夫妻雙方先前達成的協議,帶齊相關證件到房產局進行辦理即可,具體的每一步具體操作可到時候咨詢房產局的工作人員。三、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后放棄房屋產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的處理方法對于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但是對于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碰到這種情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以不履行離婚協議為由向法院起訴。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后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2、離婚時,到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為了防止出現離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可以在辦理離婚時,將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將房產過戶。準備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如果覺得雙方協議離婚不夠安全時,可以采用公證協議書的辦法或者直接起訴到法院,以調解的方式結案,拿到法院的調解書與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一樣的效力。
法律客觀:《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四條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離婚 夫妻的 房產過戶流程 :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 契稅 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登記費。 (5)取證。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 轉讓合同 ;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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