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手續(xù)需要的資料如下:
1、如果是協(xié)議離婚:
(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
(4)各提交兩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離婚登記現(xiàn)場由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2、如果是訴訟離婚: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chǎn)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都需要手續(xù)如下:
1、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2、離婚協(xié)議書。
3、雙方各提供2張2寸照片。
工作人員講明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xié)議內容的意愿;離婚雙方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雙方在離婚協(xié)議上簽名。
協(xié)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工作人員頒發(fā)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網(wǎng)上申請離婚如下辦理(含圖片):
1、打開手機的支付寶,點擊市民中心。
2、點擊下面辦事大廳選項。
3、點擊下面的婚姻預約登記選項。
4、點擊下面的離婚登記申請選項。
5、點擊下面的確定選項。
6、最后輸入信息,點擊下面的確定即可。
訴訟離婚的條件如下: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地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3、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起訴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jīng)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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