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孩子既是權利又是義務,夫妻離婚后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最重要的就是父母雙方要承擔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等撫養費用,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是不可能轉讓和推卸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女方可以 放棄撫養權 。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就孩子的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放棄撫養權的,女方需要 支付撫養費 。達不成一致意見, 向法院起訴 的,法院會根據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判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的規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一開始放棄了孩子的 撫養權 ,但是因為情況的變化,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的,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手段:一是協商;二是依法 訴訟 ,需要舉證證明個人更適合 撫養 孩子,撫養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一般情況下,二歲以內的孩子由母親撫養,二周歲以后,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如女方有不利于撫養子女的情形,是不可以變更子女的撫養權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 案件處理 子女撫養 問題若干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 傷殘 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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