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等是 需要見證人 的。一般需要兩個見證人在場見證,簽名。見證人不能為與繼承人、受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 和 限制行為能力人 。見證人的規定是為了保障遺囑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寫 遺囑 有五種方式: 自書遺囑 、公證遺囑、代書遺囑、 錄音遺囑 和 口頭遺囑 。自書遺囑是指您自己直接書寫遺囑,簽名并注明年月日;公證遺囑是指去公證機關公證遺囑;后面三種形式的遺囑需要見 證人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證明,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錄音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口頭遺囑是在危急情況下可以訂立,危機情況解除后即失效,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繼承人 、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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