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債子還意思是父親生前的 債務 ,由子女負責償還。但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除非孩子 繼承 父親的遺產,否則孩子沒有替父親償還債務的義務。在孩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的情況下,孩子需要替父親償還債務,但也不是償還全部的債務,僅以繼承的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來承擔債務的償還責任,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可以不承擔。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父債子償的規定,所謂的父債子償是有條件的,一般情形是指父親去世后,其生前欠下了債務,債權人在主張債權的時候,會找繼承人主張,如果被繼承人遺留有合法財產,繼承人負有用父親的遺產償還債務的義務和責任,遺產有余額的,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但如果遺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繼承人不能繼承遺產但也無承擔債務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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