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婚夫妻丈夫死后妻子有繼承權嗎
1、二婚夫妻丈夫死后,兆埋雀妻子有權繼承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族早女和父母。配偶指的是死者生前的具有合法婚姻關系的現任配偶。只要是登記了的合法夫妻,在配偶死亡后都有權繼承其配偶的財產。相關法律規定丈夫去世后妻子買房繼女一般沒有繼承權。但與繼父母存在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享有繼承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液皮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遺產繼承的流程是什么
1、應根據遺贈扶養協議、遺囑、法定繼承的順序,確認遺產范圍、繼承人范圍、繼承份額、繼承方式等主要內容;
2、由遺產執行人按照前述確定的內容要求,分割遺產;
3、繼承人按依法獲得的份額,主張獲得所有權。例如,不動產根據繼承材料可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二婚夫妻,丈夫死后,妻子是有繼承權的。二婚夫妻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后,妻子作為丈夫的合法配偶,應當擁有法定的繼承人,應當作為丈夫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相應的遺產,丈夫生前未立有遺囑的,就應當由丈夫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遺留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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