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手續怎么辦理流程
離婚手續辦理流程:申請、審查、登記、撤銷。
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在城市,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民政部門,在農村,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是鄉鎮、民族鄉的人民政府。
1、夫妻雙方應當先共同簽訂離婚協議書;
2、達成離婚協議后,再去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
3、婚姻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后,應當經過三十天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不想離婚的,都可以撤回離婚申請;
4、期滿后,雙方都未撤回申請的,應當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請求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后,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應當發給離婚證。
離婚需要的資料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需要攜帶雙方的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以及雙方的離婚協議到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手續。
如果是指到法院起訴離婚的話,需要攜帶起訴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戶籍證明到對方的經常居住地或是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離婚手續怎么辦理?
感情破例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根據《婚姻法》規定:男生的法定結婚年齡是22周歲,如果年齡不滿22周歲,婚姻登記部門是不辦理結婚登記的,即使結了婚也是屬于無效婚姻,即如果由于年齡有誤、造假等原因提前結婚了,婚姻也是無效的。
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而舉辦了婚禮,婚姻關系法律上是不予認可的。
資料拓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離婚手續怎么辦理流程?
您好,辦理離婚手續的流程是:
1. 首先,雙方需要向當地的民政局提出離婚申請,并準備好相關的證件,如結婚證書、身份證等。
2. 申請人需要提交離婚申請書,并在申請書上簽字,以確認離婚的意愿。
3. 民政局會根據申請書的內容,審核雙方的身份證件,并確認雙方的離婚意愿。
4. 如果民政局審核通過,會出具離婚證書,雙方持離婚證書到公證處辦理離婚公證。
5. 離婚公證完成后,雙方可以到當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并準備相關的證件,如離婚證書、身份證等。
6. 辦理完離婚登記后,雙方可以到當地的法院申請離婚判決書,以正式結束婚姻關系。
以上就是辦理離婚手續的流程,希望能夠幫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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