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婚前財產公證需要雙方還是一方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雙方到場。
因為婚前財產公證一般由夫妻雙方去辦理;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還要提供需要公證財產的產權證明。
婚前財產公證的步驟:
1、當事人要準備好材料: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婚前財產公證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綜上所述,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婚前財產公證要準備哪些材料
法律主觀:
婚前財產公證要準備以下材料:
1、雙方的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和其他法律規定的必要性材料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七條第一款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
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為什么要婚前財產公證?
一、婚前財產公證的好處
1、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華律網
有些熱戀中的男女,在結婚登記時,往往對婚前財產公證不理解,認為是多此一舉。其實,要結婚了,對雙方各自財產進行明確,這并不意味著雙方今后就一定會有訴訟產生,也并不是只針對其中某一方。雙方的財產都進行公證,以后真的發生糾紛,用不著請律師,由法官裁決就是。這樣的一紙公證,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短期內對解決財產麻煩有利。
一般來說,婚前財產公證,在短期內會避免夫妻之間的財產紛爭之擾。因為事先有了婚前公證,所以短期內婚姻發生裂變時,即可按照公證內容,明晰分配,避免麻煩,從而也會避免一些因財產分配問題引起的其他不必要爭端。
3、降低社會運行成本和摩擦成本。
婚前財產公證首先在思想上建立了男女雙方對未來生活的理性而謹慎的預期;其次,隱含在婚前公證行為中的另一個重要意義是承認了未來選擇生活的權利和義務。結婚是自由的,婚前公證是對婚姻和財產歸屬的肯定。但離婚也是雙方具有的權利,并且婚前財產從一開始公證就是明確的,處理起來十分容易。這一制度的建立,減少了政府和社會為界定各自財產利益而進行的大量調查、取證、判斷、執行等麻煩,降低了社會運行成本和摩擦成本。
二、婚前財產公證的弊端
1、有人為躲債而申請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以婚姻成立為前提,如果婚姻不成立,公證也是無效的?,F實中還存在這樣一類現象,例如某男在婚前有自己的財產,并且還有一些債務,為了躲避債務,他便將婚前財產公證為未婚妻所有,在雙方結婚后,該男子被追債或被法院強制執行時,因為自己原有的財產已經屬于妻子,便不能被強制執行,這無疑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
2、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婚前財產公證因無年限限制,因此在平衡雙方利益時可能會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如夫妻雙方在結婚前,將房屋等財產公證為男方所有,而十幾年后,雙方有了子女,但尚未成年,在這時發生婚變,男方拋棄了女方和孩子,而女方在婚前公證時一無所有,那么她和孩子的處境將會十分艱難。
3、無法保護無形財產
婚前財產公證可以較容易地界定婚前的財產,也可以界定婚后雙方共同創造的財產,這些都是有形的產權。但是在知識經濟時代,無形財產已經越來越重要。
婚姻財產的分配僅限于有形財產是不夠的,如夫或妻一方的知識積累,雙方努力創造的產品、品牌等無形財產,凝聚著雙方的努力和幫助,如何保護這部分財產,目前的婚前財產公證還無法在技術上做到合情合理。
婚前財產公證以后,短期內婚姻發生裂變時,即可按照公證內容,明晰分配,避免麻煩。
婚前公證財產需要什么手續
如今,不僅人們的消費觀念發生了變化,在這種男女平等、互相尊重的現代社會,我們的家庭關系和觀念也在發生變化,對于家庭的金錢管理和以往的觀念有了很大不同。比如,在結婚之前,我們還會進行婚前財產公證,這是對我們個人財產的一種保護,那么婚前公證財產需要什么手續?
婚前公證財產需要什么手續?
一、準備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帶上結婚證也可以補辦公證。
【2】相關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上主要會包含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如果說我們不是很了解,可以找相關從業人員如律師幫忙代寫,或者是可以在網上找一找模板。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提出公證申請
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被受理的。
三、公證申請受理
公證員會審查財產協議的內容、財產的權利證明,并且還會查問雙方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然后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如果沒什么問題,并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我們還需要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公證申請受理完成
結束之后,雙方需要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然后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序也就履行完畢了。
以上就是關于婚前公證財產需要的手續和大致的流程,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至于公證費用,通常是在幾百元左右,各地會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規定幅度內確定具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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