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沒做公證離婚后怎么分
婚前財產沒公證,但該財產仍屬于夫妻一方所有,離婚時不參與分割,只能對 夫妻共同財產 進行分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時, 夫妻的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前財產沒有公證離婚如何分
一方婚前的財產,包括房產,即便不做公證,也不因婚姻關系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而仍然屬于一方個人所有,在離婚時不作為共同財產分割。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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