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該,雖然這電影我沒看,但我真的想不到積極的撫養方式。
我也是特想知道一個初入職場女性怎樣獨自撫養一個(無法自理)小孩的。
在網上我曾經討論過雙職工獨立撫養孩子,不少網友跟我辯論了半天,認為我不可能做到完全只靠雙職工照顧好孩子。
我就想,網上最近討論姐姐這事挺多的,基本上討論的還是應不應該撫養弟弟,而不是“能不能”撫養弟弟。為什么討論職業女性是否回歸家庭照顧孩子問題里,那么多人在說孩子需要人專職照顧。可這次的“姐姐”問題里,大家似乎默認了姐姐有能力兼顧工作和孩子???討論的都是姐姐該不該照顧,沒人討論姐姐“能不能”照顧??
我女兒小時候生病,我上班,幸好是坐辦公室,我打電腦,發燒的女兒就躺在我腿上睡覺。電影里的“姐姐”行嗎?她干護理的吧。
女兒幼兒園家長會,老公九點才能到,于是我請假一個小時,開前半段家長會,老公接力開后半段。請問電影里的姐姐呢?誰替她去開弟弟的家長會?哪怕只是半段?
很多認為姐姐不應該撫養弟弟的回答,都在說姐姐沒辦法嫁人了……恕我直言,嫁人不是首要難關,生存才是。她怎么保證生存質量呢?她甚至都無法保證弟弟的生存質量!
順便一說,我認識一個單親家庭的女孩,她媽媽是護士,經常需要值夜班,她媽媽忙起來就燜一鍋飯,再用高壓鍋燉一鍋亂燉,孩子自己在家,餓了就挖點吃。于是孩子很小就有胃病,什么時候好了呢?上大學,跟同學一起吃食堂,生活規律,這才慢慢調養好。
從積極的層面?我看不到有積極的地方。就只能從感性的層面出發,稍微現實點都積極不起來。
法律分析:兄弟姐妹對兄弟姐妹的贍養義務都不是絕對的,而是有條件的,兄弟姐妹承擔贍養兄弟姐妹義務的條件:
1、兄妹應該負擔得起。如果兄弟姐妹自己的生活難以維持,或者只能保證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們在法律上對兄弟姐妹沒有責任。
2、父母已經去世或者父母無力撫養。如果父母有能力贍養,兄弟姐妹就沒有贍養弟弟妹妹的法律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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