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離婚怎么分
婚前房產離婚分配方式,具體如下:
1、婚前或婚后取得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且自己付清房款,該房產是個人財產;
2、婚前支付房產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共同還貸部分及對應增值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買房作為婚房,登記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財產;
4、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是對自己子女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婚前房產如何界定
婚前房產界定有以下情形:
1、婚前一方出資,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購房,而另一方未出資。在這種情況下,此房應屬于出資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2、婚前雙方出資,但以一方名義購買房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出資的一方無法舉證證明出資是因雙方達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會認定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3、婚前一方全額出資,但以另一方名義購買,在這種情況下,全額出資的一方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出資的,對其將不利;
4、婚前以雙方名義購房,但是一方出資,如果雙方沒有另行約定,如果將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則另一方的出資會被認為對未出資方的贈與,如果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又無按份共有的約定,該房會被認定為共同共有。如果產權證上明確按份共有,或者雙方有書面約定,雙方按份共有,如雙方結婚不成無法繼續居住,可由一方將產權份額出售給另一方,或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房產離婚后如何分割
離婚后,如何分婚前房產,應當分情況處理。男女雙方對婚前房產無額外約定的,房產應當屬于婚前財產,在離婚時,直接歸一方所有,對方無權分割;雙方約定婚前房產為共同所有的,房產應當屬于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對房產進行協議分割,雙方對房產分割問題協商不成的,應當由人民法院判決,人民法院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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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產離婚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一)婚前買房是一方個人支付。這種情形在法律上屬于夫妻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不能進行分割,離婚時對該房產的處理只能根據產權人的意愿。(二)婚前買房均為二人出資。雖然還沒有結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資買房,可以進行分割,分割方式沒有約定則按當時的出資比例。(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還貸。在法律上有規定,婚前買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該首付部分屬于個人財產,婚后還貸的部分屬于共同財產,應當由夫妻共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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