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到法院或者公證處,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者雙方的情況或者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離婚后,父母一方想要變更孩子撫養權的,則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并通過訴訟方式來變更。一、孩子撫養權變更去哪里辦理協議公證法律效力不高,可以讓女方到當地的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這樣的民事訴訟也就是50元的訴訟費。只要男方也答應把孩子的撫養權變更到女方名下,這樣都不用法院判,只要走調解的路,法院會就你們新的主張出具一份關于孩子撫養權的調解書,你們雙方簽字就可以了。孩子戶口變更問題,那就需要你們兩個協商解決了,看孩子的戶口在那里更利于孩子上學。如要轉到女方那里,只要拿法院出具的撫養權變更調解書,孩子的戶口變更到女方名下也很好辦。二、法院一般會支持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一方的情形: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另外,依據《民訴320點意見》,變更撫養權、監護權的訴訟(變更之訴)管轄為,第10條,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4條,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三、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父母雙方離婚后,如果想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根據父母雙方或子女的實際情況的變化,依法予以變更。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法院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為基本原則。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變更:(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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