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男方:我們不是假離婚嗎,女方:我們真離了(怎樣區別真離婚和假離婚的問題呢)

首頁 > 婚姻繼承2024-04-20 18:16:29

假離婚就是真離婚嗎

假離婚就是真離婚嗎

  假離婚就是真離婚嗎,在婚姻生活中,有些人為了達到某種共同的個人目的,而選擇暫時性地解除婚姻關系,只要是辦理了離婚登記,在法律上就已經解除了婚姻關系,那么假離婚就是真離婚嗎?

  假離婚就是真離婚嗎1

   一、假離婚與真離婚有何區別

  所謂假離婚是指婚姻雙方當事人為了達到某種共同的個人目的,相互約定暫時離異,待既定目的實現后再復婚的違法離婚行為。

  如夫妻雙方為逃避計劃生育政策而多生子女、為多分住房、逃避債務等而假離婚。假離婚主要有兩種:一是在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假離婚登記;二是在人民法院達成假離婚協議。

  因此,虛假離婚與離婚的最大區別就是其雖然履行了離婚的程序,但欠缺離婚的條件。

   二、假離婚要擔法律責任嗎

  現行的《民法典》和《婚姻登記條例》,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當事人人身自由及隱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對虛假離婚的處罰,婚姻登記機關也不再對虛假離婚登記行使撤銷權。因此,通過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虛假離婚,無法獲得婚姻關系上的救濟,所產生的后果應由當事人承擔。

  對于在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假離婚而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應當由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只有在原婚姻登記機關重新處理撤銷了離婚登記,收回離婚證后,人民法院才受理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對于假離婚,原則上不能否認其發生的離婚效力。

  如果離婚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要求婚姻登記機關處理時,首先應當對當事人的弄虛作假共同欺騙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的行為給予嚴肅的批評,指出其行為的違法性,并將情況向當事人所在單位和基層組織反映,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者直接給予行政處罰。

  同時,應作出確認原離婚登記有效的決定,維護法律和婚姻登記的尊嚴。由假離婚所導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對于虛假離婚的效力應當區分以下兩種情形:

  (一)虛假離婚當事人均未與第三人結婚的,其離婚可以被宣告無效。

  虛假離婚當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騙取離婚調解書的,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由法院裁定撤銷原離婚調解書。

  值得注意的是,虛假離婚屬于宣告無效而非當然無效,只有經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離婚無效并收回離婚證、離婚調解書,始為自離婚之日起無效,婚姻關系視為未解除。未經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宣告無效的,仍應認為虛假離婚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

  (二)虛假離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已經與第三人結婚的,應承認其再婚有效,此時虛假離婚當事人請求宣告虛假離婚無效的請求權消滅,原虛假離婚確定的發生法律效力。

  假離婚就是真離婚嗎2

   假離婚變真離婚怎么辦?

  假離婚變真離婚的話,原本離婚協議的內容沒變,只是雙方的感情和協議變了而已。

  離婚無所謂真假,領了證就意味著離婚,法律上不可撤銷。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以及第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據此,我們認為“自愿”才是離婚的生效要件,只要雙方自愿同意結婚或離婚,依照法定程序辦理了婚姻登記即有效,而不問婚姻背后的真實意圖。此外,《婚姻法》及相關行政法規只規定了婚姻無效的四種情形和因脅迫結婚的可撤銷情形,并沒有賦予當事人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確認虛假合意結婚或者離婚效力的權利。

  本著婚姻自由的.原則,在婚姻登記管理相關行政法規的演變過程中,也進一步反映出了國家已經不再干預當事人離婚的內在動機。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第二十五條規定:“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婚姻登記,對結婚、復婚的當事人宣布其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結婚證,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并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現生效的《婚姻登記條例》(2003年),已經取消了上述規定。因此,當事人想以虛假離婚為理由,請求民政局撤銷離婚登記也沒有法律依據,更不用說通過行政訴訟方式撤銷離婚登記了。

  由此可見,離婚無所謂真假,只要是雙方自愿的,且到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登記手續,就意味著離婚,法律上是不可撤銷的。雖然目前存在著一些夫妻為了購房、申請福利等“假離婚”,但實際上這是不可以的,一方面,隱瞞了自己的真實情況,另一方面也是對他人的一種不公平,因此不提倡假離婚。

  假離婚就是真離婚嗎3

   假離婚和騙離婚有什么區別

  騙離婚是一種比較嚴重的違法離婚行為,違反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則,它是一方對另一方的欺詐,通過欺騙使對方陷入錯誤的認識,令其在根本不愿意離婚的情況下被騙同意離婚。

  根據我國有關規定,該行為是一種絕對無效民事行為,即從行為開始就不具法律效力。如果被騙離婚,被騙一方可以隨時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無效的主張。行為人因騙離婚而與他人再婚的,應按重婚處理。

  假離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本無離婚的真實意思而因雙方通謀或受對方欺詐而作出解除夫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

  一般而言,虛假離婚包括兩種情形:一是通謀離婚,二是欺詐離婚。

  所謂騙離婚,是指當事人一方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捏造虛假的事實或者隱瞞某種真實情況,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后復婚,從而騙取對方同意離婚的違法離婚行為。

   騙離婚的特征是:

  第一,要求離婚的一方是真實的意愿,但又故意向對方表明自己離婚的目的不是真離婚,從而使對方處于一種被蒙騙的狀態,確信離婚只是一種實現某種目的的手段,因而同意離婚。

  第二,一方提出離婚完全是以不復婚為目的,而另一方在辦理離婚手續后,則期待所謂目的實現以后恢復夫妻關系。

  第三,騙離婚行為結果的唯一性,即一方提出離婚,是想自始至終要解除夫妻關系,徹底擺脫對方,離婚后或獨居、或與他人再婚,根本沒有復婚的意思。

  第四,騙離婚既是當事人一方的欺騙行為,又是一種基于欺騙而產生雙方同意的離婚行為,這種行為從根本上違反了婚姻自由、自愿的原則,破壞了正常的婚姻家庭關系。

假離婚變真離婚算欺騙嘛

法律主觀:

會。 離婚 無所謂真假,領了證就意味著離婚,法律上不可撤銷。 我國沒有假離婚的相關規定,首先,辦理了 離婚登記 的,婚姻關系就解除了,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已經生效,除非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的, 離婚協議 生效后財產是無法請求重新分割的。對于夫妻雙方離婚后依舊共同生活,是形成 同居關系 。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夫妻假離婚變成真離婚怎么辦

夫妻假離婚變成真離婚的解決辦法如下:
如果為達到某種目的(購房、福利分房、逃避債務糾紛等)去辦了離婚證,在法律上就處于離婚狀態。如果一方出于另外的原因(如外遇)而不想復婚,那就變成了真離婚。無論是影視、文學作品還是現實生活中都有這樣的例子。此時只能起訴,對財產進行重新分割,維護自己的權利。
假離婚包括兩種情形:
1、通謀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后再復婚的離婚行為。通謀離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雙方當事人并無離婚的真實意思,不符合協議離婚的實質條件。
(2)雙方當事人以離婚為手段,以達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為了逃避計劃生育而多生子女;為了逃避債務;為了兩邊享受分房或購房的國家優惠政策;為了給子女辦理農轉非戶口等等。
(3)雙方均有惡意串通離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騙或者隱匿事實真相的方法,欺騙婚姻登記機關以違法獲取離婚登記。
(4)通謀離婚一般具有暫時性,待預期目的達到后,雙方通常會按約定復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離婚后置原先的約定于不顧,不愿復婚或者與他人再婚,從而容易引起糾紛發生。
2、欺詐離婚,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后再復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欺詐離婚具有以下特征:
(1)這種離婚是欺詐方的真實意思,而受欺詐一方并無離婚的真實意思。另一方同意離婚是基于對方采取偽造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會作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2)欺詐方的目的在于騙取對方同意離婚,以達到離婚的目的,因而并無復婚的意思,而受欺詐方卻期待目的達到即行復婚。
(3)受欺詐方既是受害人,又與欺詐方共同欺騙婚姻登記機關。
假離婚既可以發生在登記離婚程序之中,也可以發生在訴訟離婚程序之中。前者為假離婚登記,后者為假離婚調解協議。但現實生活中以通謀離婚為多數。
綜上所述,假離婚也是屬于離婚,只要合法的辦理了手續就算是解除了婚姻關系,在分割財產的時候也可以按民法典的條款來進行處理,只要讓雙方的利益不受到傷害,那么就不會引起各種糾紛,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相關推薦: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

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遺囑可以改嗎)

老年人立遺囑權(8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有效條件)

遺產分割原則是什么(分割遺產時遵循的原則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