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啊
一、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雙方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二、離婚登記的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離婚。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3、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需要帶什么證件?
一、去民政局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第一個證件材料,身份證。
如果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雙方必須親自本人去民政局辦理,同時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員核實身份證信息。
第二個證件材料,戶口本。
1、戶口簿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準確無誤,并且與身份證一致,婚姻狀況與實際相符,本人頁和戶口簿首頁加蓋有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
2、集體戶口的,提交本人戶口卡原件及加蓋保管部門印章的首頁復印件。本人戶口卡原件上加蓋有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
3、無法出具戶口簿的,可以使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婚姻狀況、戶口住址、出證日期,加蓋戶口專用章;如果沒有注明有效期,有效時間從出具當天起六個月內有效。
4、使用遷移證明的,遷移證明上的個人信息與身份證一致,在有效期內使用。遷移證明的戶口地址為戶口遷出地。
第三個證件材料,結婚證。
1、結婚證與戶口簿、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當一致。
2、一本結婚證遺失的,可以持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兩本結婚證都遺失的,可以持查詢時間在半年以內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辦理離婚登記。
第四個證件材料,離婚協議書
1、離婚協議書寫清雙方當事人基本信息、雙方自愿離婚等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共同財產分配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權利。
2、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A4紙大小,內容清晰可辨,可用藍黑墨水筆或黑色簽字筆書寫一份復印兩份,也可機打三份。落款簽名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第五個證件材料,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單人照片。
照片背景色為統一底色,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藝術照。
辦理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不同離婚方式下,需要帶的材料不同。(一)協議離婚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離婚協議書;等。(二)訴訟離婚材料:1、起訴書;2、身份證、戶口本;3、家庭財產清單;4、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
一、辦理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一)協議離婚材料: 辦理離婚登記的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二)訴訟離婚材料: 1、起訴書; 2、身份證、戶口本; 3、家庭財產清單; 4、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 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沖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二、離婚一定要寫離婚協議書嗎? 協議離婚是必須要有離婚協議,訴訟離婚則不需要離婚協議。協議離婚需要雙方自愿離婚,對夫妻財產、撫養權以及共同債務問題形成一致意見,達成離婚協議。而訴訟離婚需要提交的是起訴狀。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也就是通過一定的方式解除夫妻婚姻關系。要知道,我國是不存在自動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按照民法典當中的規定,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協議或者訴訟方式來離婚。但每一種離婚方式下均需要滿足對應的條件,否則的話最終無法達到解除婚姻關系的目的。
相關推薦:
最新繼承法全文(新民法典遺產繼承法全文)
怎樣訂立遺囑信托(辦理遺囑信托的需要哪些條件)
遺產稅的征收范圍(中國遺產稅開始征收了嗎 稅率是多少)
離婚房產問題(離婚房產分割問題)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