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法定繼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繼承權的人參與繼承外,繼承法還賦予一些符合一定條件但沒有繼承權的人取得一定遺產的權利。法律之所以賦予該權利是因為他們和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著特別扶養關系,這是保障人權和弘揚美德的必然要求。下列人員享有分得適當遺產的權利:
(1)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
(2)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即使其為繼承人,但若未實際參加遺產分配,屬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遺產取得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可以。繼承的順序是: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遺產,沒有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遺產,其中法定繼承的順序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尚存的,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死者遺產果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均已不在世的,就由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死者遺產。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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