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共同財產證據具體有哪些
離婚 共同財產 證據 具體有哪些 一般而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證據關系到能否判決離婚,而共同財產的證據直接影響當事人分割財產多少的問題。 (一)房產實踐中這方面需要收集的證據主要是兩類:一是房屋屬于共同財產,但產權證在對方手里;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偷偷購置房產,另一方不了解具體情況。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當事人既可以自己去查詢,也可 委托律師 調查取證,去房產部門調查該房屋的產權檔案,相關資料由房產部門蓋章確認。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當事人需要將該房屋的位置及登記名字搞清楚,如果是以對方名字登記的比較容易查到,如果不是登記在對方名下,則當事人還需證明對方是該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如果只知道該房屋存在,但不知道具體位置,就應當留心對方的行蹤,細心調查獲取線索。 (二)存款夫妻雖然共同生活多年,但有的當事人不知道自己家存了多少錢,在哪個銀行存的,于是取證就成了難題。 如果當事人只知道存款在哪個銀行,但不知道帳號及數額,可以申請法院去調查。 如果對存款的銀行、帳戶、數額等一概不清,法院就難以幫助查詢,也無法支持相關訴求。 (三)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查詢一方當事人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股票、基金方面的證據,也需要申請法院調取。一般需要申請人提供股票、基金開戶的證券公司、資金帳戶等信息。 如果對相關信息一概不清楚的話,法院同樣難以調查到相關信息。 二、離婚案件如何收集證據 證據是案件成敗的關鍵,離婚案件和其它案件一樣,在 訴訟 中主要圍繞案件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因此在離婚案件中,不管原告還是被告,都要積極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但是很多人身陷離婚泥潭時,往往感性多于理性。而且離婚牽涉感情、財產、孩子的 撫養 等種種問題,當事人不知道該如何搜集和提供證據。很多自己的主張由于沒有證據支持,最終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筆者圍繞普通 離婚訴訟 中的爭議焦點,即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孩子歸誰撫養、財產如何分割、一方有無過錯等問題,簡要介紹一下相關證據該如何收集。 共同財產的分配有著不小的爭議,所以在具體問題的處理上需要自己合理的進行的規劃,盡量減少雙方的利益沖突,但是在問題的解決過程中會有程序上的限制,因此自己需要積極的進行問題的了解,在問題的解決過程中減少程序上的錯誤的發生。
老公有隱藏的財產怎么辦?
最近有個粉絲問我說,她和老公準備離婚,因為老公老是徹夜不回家,懷疑在外面找其他了,但是又沒有證據,覺得自己每天在家帶孩子,忙里忙外,如果夫妻共同財產自己不多分一點,就吃虧了,那么,如何知道老公有沒有故意隱瞞財產呢?
一個家庭,一旦有了孩子,如果選擇離婚,對孩子和妻子的傷害是最大的,但既然粉絲問到了,劉律師今天就教給大家4個主要的方法,查詢查詢老公名下隱瞞的各種財產,讓女人在離婚瓜分夫妻共同財產時,能夠不吃虧。
第一,查房子車子。帶著身份證、結婚證和戶口本去當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和車輛管理所,申請調取老公名下的房產和車輛信息,這樣就能看老公是不是背地里用共同財產買車買房。因為現在互聯網的信息都是互通的,即使面對妻管嚴,很多男人依舊有辦法去存錢,特別是針對于收入高的群體,銀行卡的工資收入可能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第二,查老公的賬戶余額。先申請財產保全,然后申請調查令,這個是不得已的時候,因為夫妻雙方即使關系再好,也都有自己的圈子和隱私,保持空間感和尊重是婚姻能夠長久下去一個很重要的點。
第三查商業保險。如果有書面的保險合同,把保險合同的編號和保險單號記下來,直接去保險公司查詢,現在年輕人喜歡買基金,但有了穩定生活的婚姻家庭,會選擇商業保險,也算是做一個比較合理的投資。
第四點,查老公的公積金。在離婚訴訟當中申請開具調查令,但有一點千萬要記住,如果沒有走到離婚這一步,最好不要背著老公去查,婚姻是相互信任的。如果兩人處于離婚冷靜期,這3件事情,也最好不要做,否則就算查詢到另一半有隱瞞財產,也是徒勞的。
第一個,不能在冷靜期間私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轉移了,那么在最后離婚時,很有可能因為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少分或者不分,即使你發現了有隱瞞財產,那也不要在雙方正式離婚之前私自轉移。第二點,不要出軌!即使發現老公在外面有人,并且給小三買房了,但在冷靜期間,雙方仍然是夫妻關系,要遵守夫妻雙方應盡的義務,如果想不過,自己也去出軌,那最后你的利益也會受影響。
最后一點,是針對于很多男性來說,處于離婚期間前往不要打自己的女人,如果出手打了老婆,一旦老婆報警,很有可能因此被行政拘留,如果情節嚴重的,還會構成刑事犯罪,所以,即使走不到最后,也要心平氣和的選擇分開。
離婚怎么調查財產
離婚這樣調查財產:
如果雙方還沒有鬧的太僵,平時可以在對方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發現對方存折或者銀行卡,將相關財產復印或將號碼抄下來。
有些離婚案件,對方不想離婚或者很謹慎,將結婚證、財產線索都隱藏的很好。本文主要針對這些情況,給出調查辦法。
婚姻檔案信息查詢
1、婚姻當事人可持身份證件(身份證和戶口本等),去婚姻登記機關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2、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律師前往查閱。
律師持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婚姻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3、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或律師,由當事人或律師到檔案館查詢。
房產信息查詢
1、查詢房屋產權信息
房屋坐落在杭州市范圍內的,持公民身份證原件,即可到房產所在區的房產交易中心進行查詢。
可查到以下10類登記簿信息:房屋、土地、異議、房地產抵押、預購房屋及抵押、建設工程抵押、房屋租賃、房地產權利限制、地役權、文件。
2、查詢房屋購置情況
當離婚案件中涉及房產分割時,當事人查詢配偶在本地或外地的購房情況。
(1)當事人只知道配偶購買房屋的小區或樓盤的名稱,不清楚具體坐落位置。在不想通過法院調查取證的情況下,可以私下通過所知小區或樓盤的物業公司或房地產公司詢問配偶購買房屋的具體坐落位置。
我國法律規定了律師具有調查取證的權利,但缺乏具體的規定,律師持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調查函)到物業公司或房地產公司調查,物業公司或房地產公司不一定會配合。
如上述途徑無法得知房屋的坐落位置,則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或申請法院直接進行調查。
一般對于法院的調查令,房產公司和物業公司還是會配合的。在清楚房屋的具體坐落后,即可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具體信息。
(2)當事人不清楚配偶購買房屋的具體位置。
我國目前還不可以通過提供被查詢人的名字而得知被查詢人名下所有的不動產信息(以人查房),只可以通過提供不動產的具體位置而查到該不動產的所有權人(以房查人)。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建議可以嘗試從配偶資金流向上著手,如配偶的賬戶上每個月都有固定數額的資金支出,就有可能是其繳納房屋貸款或水電物業費用;配偶的賬戶在可能購房的某個時間點上有大額的資金支出,那有可能是支付到房地產公司。
機動車檔案信息查詢
到杭州市車輛管理機構查詢機動車檔案信息,律師需提交檔案查詢公函和經辦人律師執業證;機動車所有人查詢本人的機動車檔案的,提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銀行賬戶信息查詢
只有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稅務機關(包括國稅和地稅)、國家安全機關有權調查公民個人的儲蓄存款和單位存款情況。
1、在杭州,律師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銀行賬戶信息。
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法院調查令時,需要當事人提供銀行賬戶線索,最好有賬戶信息,最低要求需要提供被查詢人在哪家銀行有開戶、存款。
2、查詢存款賬戶時,應要求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對被調查人所開設的活期存款賬戶、定期存款賬戶以及一本通等存款賬戶一一查詢。
3、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情況時,要寫明申請法院打印自銀行賬戶開戶以來的存取款明細,因為法院一般只要求銀行打印儲蓄余額,而不涉及取款的歷史記錄,有可能使得對方在法院查詢之前取走的存款被隱蔽掉。
實踐中,還有通過銀行內部查詢當事人存款途徑、聘請商務調查公司調查的途徑,但因此類途徑涉嫌違反《商業銀行法》,我們不建議當事人通過這些途徑調查。
股票賬戶信息查詢
1. 申請法院調查令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或深圳兩個分公司調查取證,打印有股票交易的資金對賬單;
2. 根據資金對賬單查找對方開戶的證券公司及證券營業部;
3. 申請法院調查令到該證券公司或證券營業部調查取證,打印所有的股票交易明細及銀證出(入)資金。
調查取證前與目標證劵公司的營業部聯系,問清楚除了律師證、調查令是否就可以調查取證,有些證劵公司的營業部還需要提供介紹信和律師本人身份證原件。另外,還需要問清楚是否需要2名律師前往。
公司
如何掌握配偶名下開設公司的情況,可以通過大數據進行查詢,如借助“天眼查”、“企查查”等APP軟件查詢。在啟動訴訟程序后,也可憑案件受理通知書或法院調查令到當地工商部門進行查閱調檔。
注意:賓館住宿信息、航班信息、火車訂票信息都是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在訴訟案件中,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調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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