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之間的轉賬在法律上屬于什么
情人之間的轉賬在法律上,可以屬于借款也可以屬于贈予,具體性質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通常有借貸的意思的且有借條的認為是借貸,除此以外的紅包等一般認為是贈予。
一、案例鏈接
2019年1月,孟先生與陳女士經人介紹相識并互生好感,交往期間,孟先生先后通過微信、支付寶以紅包、轉賬的方式,累計為陳女士花費12萬元。后因感情不和分手,孟先生要求陳女士償還戀愛期間花費的12萬元,但陳女士認為這12萬元是孟先生對自己的贈與,雙方各執一詞,最終訴至法院。
二、釋法明理
(一)法院判決
庭審中,陳女士主張12萬元均為戀愛期間孟先生贈與自己的,并提供了相應的聊天記錄,孟先生則對其中8萬元提供了轉賬記錄和借條,證明該部分轉賬為借款,其余的4萬元除了轉賬記錄無法提供其他證據,最終法院根據《民法典》第668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6條,判決陳女士向孟先生歸還借款8萬元。
(二)孟先生為陳女士花費的其余4萬元為什么不能追回?
根據《民法典》第668條規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要形成借貸關系需要借貸雙方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并形成書面或其他形式的借條。孟先生雖然對4萬元提供了轉賬記錄,但是無法提供借條、聊天記錄或備注等其他證據,不能證明該筆款項為借款,所以法院無法支持其請求。
(三)戀愛期間什么樣的轉賬可以被認定為“借”?
法律對戀人借貸關系的認定與普通借貸關系基本相同,主要從2個方面進行審查:一是雙方是否具有借貸的合意,主要表現為借條;二是借款是否實際支付。也就是說,轉賬記錄只是證明款項是否實際支付的依據,要想證明戀愛期間的轉賬是借款,還需要提供借條、證明借款意思的聊天記錄或相關備注等證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以共同生活或者結婚為目的的贈與,雙方分手后,接受方應該返還(如彩禮)。
(四)戀愛期間什么樣的轉賬可以被認定為“贈”?
戀人之間的紅包、轉賬具有特殊性,從司法實踐來看,被認定為贈與的可能性很大,尤其是200元以下的紅包,一般會被認為是用來表達愛意的。另外,在情人節、七夕、520、戀人生日等特殊日期的轉賬,特別是數額諧音與戀人示愛語言高度一致的“520”“1314”“999”等金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通常會被認定為贈與。
(五)怎樣避免在戀愛期間遭受財產損失?
戀愛是美好的,戀愛期間相互轉賬也是在所難免的,男女雙方本該坦誠相待,不該有防范之心,但為了避免產生經濟糾紛,建議大家在轉賬時保留書面證據、聊天記錄或相關備注。一是大額轉賬最好保留借條、收據;二是注意在聊天記錄中表明轉賬的借款性質;三是巧用紅包、轉賬附言功能,備注好“借款”“這是借你的錢”等類似文字;四是盡量轉1000元、10000元等整數金額,避開1314元、520元等具特殊意義的金額;五是支付彩禮等款項,注意保留雙方協商過程中的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戀愛期間的花銷是共同花銷嗎?
在戀愛期間男方出錢的機會比較多,外出吃飯、看電影等等都是男生出錢,導致男人在戀愛中花費比較大。后來兩人分手了,男人覺得自己付出要拿回來,于是就要求女方還錢。
還是主要看雙方的證據是否能證明當時的贈與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戀人之間除了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也不排除雙方之間感情深厚,為了表達感情的親密,可能會有一些財產的贈與。這個是不以結婚為條件的,所以這個時候要區分,主要是要看雙方的證據。在發生糾紛的的時候,如何認定可以綜合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
第一個方面,可以從財產的價值的大小來考慮,比如說戀愛期間一方贈與另外一方的衣服或者一些包包、鞋子,或者不是很貴重的金銀首飾啊。我認為,這些實際上都應該是雙方作為戀愛期間的一般性贈與,不能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但是,如果財產價值非常大,而且還要看贈與的時間節點,如果在雙方談婚論嫁的期間,一方給另一方買房、買車或者數額很大,超過一般正常的生活需求的一些現金的贈與,我覺得這種以結婚為目的贈與可能性會更大一些。
第二個方面,可能要考慮雙方的感情因素,感情是否深厚。一般來講無償贈與肯定是雙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礎,感情也比較深厚。如果雙方感情本身就不是很深厚,交往時間不是很長。我們經常遇到這樣的財產糾紛,男女雙方交往時間很短,但是一方給另一方贈與大額的財務。
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如果雙方不存在相互的感情,認定為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應該是更公平合理一些。
第三種情況要考量的就是當時在給付錢款的時候,具體是在一個什么樣的情況下給付,為什么給付這個錢,再來具體分析究竟給的是彩禮還是一般情況的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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