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又同居合法嗎
法律分析:離婚后男女繼續同居不違法。離婚后雙方是否選擇同居可以自由決定,法律沒有對此作出限制規定,但此時男女雙方的同居不受法律的保護,一旦發生糾紛,則法律不會像保護正常結婚的夫妻一樣保護離婚后同居者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關于離婚之后又同居
離婚后又同居合法,法律并沒有禁止離婚后不可以同居。根據《民法典》規定,男女同居必須是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了結婚登記,才是合法夫妻,也是合法的共同生活居住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夫妻離婚后還在同居,算違法嗎?
對于同居我國法律并沒有相關的規定,只不過可能會受到道德上的譴責。
只要不是有配偶的情況下,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這種情況,或是和未成年同居等特殊情況,其他情況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
但是夫妻離婚后仍同居,有可能會出現倆人仍然有財產混同的現象,等到真的無法維持這種關系的時候,可能會就財產的分割出現糾紛,但是由于倆人已經離婚,并不屬于夫妻關系所以財產不會再按照共同財產分割,一般是誰可以提供財產的出資證明等證據財產歸誰。
所以夫妻離婚后,如果依然同居一定要避免財產混同的情況,自己購買的財產保留好完整的出資證明等證據。最好可以倆人之間簽訂一份完備的協議書講明各自財產的歸屬,避免出現糾紛。
1:夫妻離婚后,還在同居,屬于同居關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勵,不在法律調解的范圍內。這是雙方對自己生活狀況的選擇。也就是說這種關系不受法律保護。
2:離婚后由于種種原因離婚不離家的現象很常見,由于夫妻一雙不想讓孩子或者父母知道其雙方已經離婚,特選擇離婚不離家。
3:夫妻雙方只要事前協商好,離婚不離家的事宜,但法律不保護這種行為
4:法律不保護離婚不離家的這種婚戀狀態,法律上是不贊同這種關系,不過也不違反法律規定,大了也叫非法同居,但是性質可以區分很多種
我說的離婚后,還同居指的是XXOO;還是住在同一屋檐下;
因城市房價太貴,家產還沒有分斷,離婚后,短期住在同一屋檐下(把房子找個合適的價錢再賣),雖然不多,應該會有;這時的住,猶如住在賓館;您住賓館,那么多男男女女,違法嗎?
如果是離婚后還XXOO;
結束婚姻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是情愛失敗,XXOO是在一方不愿意的情況下進行,這是強奸吧;
如果結束婚姻是假離婚,真賣房(其他利益), 情感 還在,而且很好,這個應該是正常的吧,可能不受法律保護,但也應該沒有違法;
其他原因而離婚,在您未嫁,我未取,因彼此性欲需求而XXOO,呵呵,正常是正常;雖然沒有嫖娼賣淫之嫌,但應該是道德不容的吧(雖然嘴不說你們,心里一定會罵一句:男盜女娼);
結婚需謹慎,離婚也要謹慎;
不違法吧?不是夫妻同居的大有人在,何況以前就是夫妻,只是已經離婚了,再生活在一起,好像是不太符合情理,其實我還真的比較贊成的,為什么呢?因為現在的人比較草率,結婚草率,離婚更草率,心里一熱就做出的決定,事后有可能要后悔,礙于面子又不好意思說,要是這么做能讓他們破鏡重圓,那該是一件多么值得稱贊的事情呀!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成人之美是做人的美德,能讓一個破碎的家庭從歸于好,也算是功德一件,我們雖說不上有多么的品德高尚,但卻能盡量的做成人之美的事情,贈人玫瑰手有余香,做了好事,心里會非常舒服的,好人有好報,好人會一生平安的
夫妻離婚算單身,單身同居沒人管
兩廂惰愿挺浪漫,感惰合好能復婚
家庭觀念多為孩,給孩一個完整家
孩子大了再分家,對待 社會 沒危害
雖然 社會 不提倡,夫妻離婚沒辦法
瞞過父母和親屬,對外還是一家人
至于吃飯睡覺嗎,兩人是分還是合
外人別去瞎啄磨,合分都是成年人
.也就男女那點事,萬一感惰能復燃
對于他倆是好事,如杲事前有約定
照章辦事要做到,離婚不愿離開冢
多半夫妻有感情,沒到決裂那一步
冷靜下來還會好,離婚夫妻這樣做
本人認為不違法,做為離婚緩沖期
還有挽救新余地,同居總比絕惰好
為了孩孑和老人,重新培養感情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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