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家自2021年8月20日起開始實行放開二胎政策。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對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與保障的條款,修正案草案也進行了修訂,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1、生育醫療費報銷:生二胎的家庭可以在定點醫院報銷產檢費、手術費、住宿費等于生育相關的費用;
2、生育津貼:滿足條件的女性可以領取生育津貼,這個費用的多少與產婦所在企業的工資水平及產假天數成正比;
3、中央和地方政府補助:2022年最新的二胎政策計劃生育補助調整了符合條件的家庭范圍,對于滿足條件的二胎家庭,中央和地方政府會給予一定的補助;
4、營養費和一次性補貼:營養費是一次性發放,正常生產的標準為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五,難產的標準則增加為百分之五十,只要是在凡在一級,二級醫院分娩的,一次性補貼的金額為每人3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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