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父母和子女怎么分配
繼承法父母和子女怎么分配,在生活當中,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或多或少了解過財產繼承,其次根據遺囑來繼承接著才是按著法定繼承的順序來繼承,下面我整理了繼承法父母和子女怎么分配。
繼承法父母和子女怎么分配1一、幾個子女繼承父母遺產分配是怎樣的
尊重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是自然血親關系,不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繼承權。收養關系成立后,養子女可以繼承養父母的遺產,但不能繼承其父母的財產,在繼承其父母財產的同時,仍然有權繼承自己生父母的財產。有贍養能力的子女未盡贍養義務,喪失對父母遺產的繼承權,或者應當少分或不分。
二、法定繼承人繼承順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三、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而且,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處理父母子女間的繼承權問題時,要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尊重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是自然血親關系,不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繼承權。親生父母之間婚姻的離異和變化,不影響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繼承權。即使父母離婚時,離婚父母與其親生子女間仍享有繼承權。
收養關系成立后,養子女取得與養父母的親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可以繼承養父母的遺產,但不能繼承其父母的財產。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間的繼承權即行消除,與生父母間的繼承權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協商確定不恢復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的除外。
繼子女與繼父母間形成了撫養關系的,相互有繼承權。繼子女在繼承其父母財產的同時,仍然有權繼承自己生父母的財產。繼子女與繼父母的親生子女、養子女在繼承上地位相同;繼父母與繼子女的親生父母處于相同的法律地位。
有贍養能力的子女未盡贍養義務,遺棄父母或者虐待父母情節嚴重的,喪失對父母遺產的繼承權。遺棄父母或者虐待父母情節不嚴重,雖不喪失繼承權,但在分配父母遺產時,應當少分或不分。
繼承法父母和子女怎么分配2一、法律規定父母遺產子女怎么分配
1、如果有遺囑就按遺囑分配。
自古以來,人死之前都可以立遺囑,當人死之后,就必須要按遺囑來分配財產了。因此當父母遺留下來的財產可以直接通過遺囑來進行分配,這樣既不傷與親戚,兄弟之間的和氣,也可以讓分配顯得更加合理,尊重父母的選擇,不會讓他們看到我們因為財產分配問題而鬧得家庭不和諧。
2、如果只有你一個子女,一般情況下那就都屬于你。
如果你的父母只有你一個子女(親生子女),那么你就屬于第一財產繼承人,你可以完全的獲得你父母所遺留下來的財產。當然啦,如果你的父母收留了其他的孩子,并撫養長大,但如果沒有立遺囑,按法律上來說,還是只有你才有財產的繼承權。
3、多個兄弟姐妹時,應該大家平均分配。
對于父母遺留下來的財產,最難解決的事情就是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商討如何分配的`問題。畢竟對于父母來說手心手板都是肉,一樣的心疼,按理說應該平均分配,但每個人都有私心,如果父母有遺囑留下都還好,如果沒有,而且你的兄弟姐妹都想多獲得遺產的話就比較難分配了。這種情況應該私下討論怎么分配財產比較好。
4、如果是法律上斷絕了父子關系的,是不能分配遺產。
如果當你與你的父母以前鬧僵了,而且還從法律上取消了你父母對你的責任權,斷絕了父子關系的話。這種情況你是不能分配到財產的,你父母的財產只能由除第一繼承人(你)之外,最近的一個人來繼承,比如他的兄弟姐妹,帶有親戚關系的人來繼承。
5、如果多個兄弟姐妹對分配不滿意,可以上法律提起訴訟。
一般來說,無重大的事故責任的話。你的兄弟姐妹應該是和你平均分配父母所遺留下來的財產的,但很多時候,他們會對平均分配方案不滿意,或者你不滿意(你照顧父母比較多一點)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訴,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這不是私心,而是你該得的一部分。
二、最新遺產分配的原則是什么
遺產分配原則是指依法繼承人之間在分割遺產時應遵循的準則。按《繼承法》第13條的規定,依法繼承中遺產分配應遵守以下原則:
1、份額均等原則。
按《繼承法》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體現養老育幼的原則。
我國《繼承法》規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即多分點遺產。
繼承法父母和子女怎么分配3一、父母財產繼承順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樣的?
1、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遺產繼承的類別有哪些?
1、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等進行財產繼承的一種繼承制度。法定繼承是一個強制性規范,除被繼承人生前依法以遺囑的方式改變外,其他任何人均無法改變。
2、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是法定繼承的對稱。是指被繼承人生前通過立遺囑的形式確定其個人財產在其死亡后的繼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133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3、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又稱“間接繼承”。是指在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其父母的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法律制度。
該制度的設立是基于,繼承權的行使主體應為實際生存,若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顯然無法行使繼承權利。為了保障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的物質及經濟利益,因而設立了代位繼承制度。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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