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制的種類有哪些
法律主觀:
夫妻財產制的種類: 1、按夫妻財產制的內容,可分為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剩余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制。 2、按財產制所涉及的夫妻財產的范圍??煞譃樘赜胸敭a制與共同財產制。夫妻特有財產,又稱夫妻保留財產,是指夫妻婚后在實行共同財產制的同時,依法律規定或夫妻約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圍的個人所有財產。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夫妻共有財產的范圍是?
年輕一代,戀愛分分合合十分普遍,就連結婚都可以閃婚閃離。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準予離婚之后,面臨的就是共同財產分割的問題。夫妻 共有財產的范圍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一、夫妻共有財產的范圍
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在我國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所確定的夫妻財產制中,確立了夫妻共同財產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制度。根據我國夫妻財產制度的內容,我國夫妻共同財產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約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兩部分組成。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
《解釋》第一條規定:夫妻關系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作為《解釋》的開篇規定,強調夫妻共同債務形成時的“共債共簽”原則,具有引導民事商事主體主動規范交易行為,加強風險防范的深刻用意。
《解釋》第二條規定:夫妻關系中的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財產制度種類
夫妻財產制分為以下類別:
1、一般共同財產制,是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等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2、限定共同財產制,是指夫妻雙方有財產協議,約定了婚前或婚后的財產歸屬;
3、分別財產制,是指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的,由各自自行管理、使用、處分。
夫妻財產制度,是有關夫妻財產的歸屬、管理、收益、使用和處分,夫妻債務的清償,夫妻家庭生活等費用的負擔,婚姻終止時夫妻財產的清算和分割,對外財產責任等的法律制度,是適用對象范圍相當廣泛的一項重要的財產制度。在私有經濟等多種經濟形式迅速發展今天,夫妻財產的內容和形式都有了較大的變化,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趨勢,對夫妻財產制度問題的即時探討,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就夫妻財產制度有關問題提些初淺的看法與同行探討。
夫妻約定財產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具體地說,屬于合同行為,該約定發生法律效力仍然必須符合合同成立、生效必須要件,具體包括
(1)約定必須是當事人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
(2)約定內容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
(3)約定應當遵守社會公德,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規避法律、法規,如不得逃避對外債務,逃避撫養子女、贍養老人的義務等;
(4)附條件的約定,在條件成就時生效。不得惡意促使條件成就或惡意阻止條件成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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