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第二類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1、有配偶者,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還未與其配偶解除婚姻關系時,再與他人結婚,從而構成的重婚的情形 。
2、有配偶者,在未與其配偶解除婚姻關系或其配偶未死亡的情況下,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在一起的情形。
具體來說,事實上的重婚主要包括三種情況:
第一種,前一個婚姻是經過合法婚姻登記的,而后一個是事實婚姻即雖未與他人登記結婚,但卻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周圍群眾也認為是夫妻的;
第二種,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后一個是法律婚,第三種,前一個是事實婚,后一個也是事實婚。
二、重婚罪處罰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及有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
“婚后生活”,在我們很多人眼里就是這么簡單,尤其是在男生朋友正中間,脾氣不好的時候會經常會出現(xiàn)打妻子的現(xiàn)象;當然,媳婦被揍之后也有可能漠然置之把婚內財產給轉移了;也有些男人有錢了,隨意放肆。人們對于婚姻的看法也是不同的,有一些年輕朋友感覺有且只有和自己情侶的人才會選擇結婚。而有些人認為相親的總體目標有共同的人生目標才適合結婚。
但是,不管是哪一種結婚的方式,都是通過彼此之間進行的。新人結婚之后,一般不會走正常的法律程序,需要有結婚證件,遵照最新婚姻法。在日常的生活狀態(tài)摩擦中,因為種種原因,絕大多數最終都會選擇離婚。雖然現(xiàn)在離婚總數越來越多,但是兩個人走在一起終歸不容易,尤其是在有著孩子的時候,離婚對他們的危害更高一些。
因而,《婚姻法》規(guī)定,倘若夫妻兩人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作出了以下4件事,將被判坐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重婚罪的。什么是重婚罪?簡言之,就是不止一次結婚,在我國,重婚罪法律上有一定的規(guī)定,那便是重婚罪,那般,什么是重婚罪呢?重婚罪,便是指出了解他人有伴侶而與其結婚或自己有另一半而故意與別人結婚。
如果沒有另一半一方確實不清楚對方有另一半而與其結婚或者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另一半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夫妻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罪的動機是各種各樣,有些是貪慕虛榮;有些是源自貪圖享樂;有些是傳統(tǒng)觀念作祟這種。
是已經登記結婚,有另一半了,還跟他人進行第二次辦理備案,這正是法律上的重婚罪。是與正妻已登記結婚,與別人并沒辦理備案而住在一起的日子屬重婚罪。就是自己并沒另一半,明明知道對方有另一半且已結婚,還跟已經結婚另一方以夫妻自恃屬重婚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有伴侶而重婚罪的,或者明明知道他人有伴侶而與其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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