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屋遺產繼承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主觀:
遺產繼承 手續辦理:1、所有 繼承人 的 身份證 、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繼承人需全部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的,需要在當地辦理委托公證,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繼承權公證 ;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并且放棄 繼承權 的,需要在當地辦理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公證。2、死者的 死亡證明 和注銷戶口證明(缺一不可);(死亡證明可以是復印件,如果沒有復印件,需先至公證處領取一張介紹信,至所在區衛生防疫站開具死亡證明,也可以由死亡時的醫院開具;戶口本上如果沒有死者的戶籍注銷記錄,需提供戶籍地警署戶籍注銷證明,有則不用開具注銷證明)。3、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系證明(如單位證明、 結婚證 、獨生子女證),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如果有人放棄 繼承 的,需要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4、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 扶養 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父母房子繼承給子女怎么辦理
父母房子繼承給子女的方法如下:
1、辦理房產權證:子女需要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證,包括繼承權證明、父母房產證明等。
2、繳納稅費:在辦理房產權證過戶時,需要繳納房產過戶稅和契稅,稅費標準根據不同地區而有所不同。一般需要提前在稅務部門或銀行繳納相應的稅費。
3、辦理過戶手續:在繳納完稅費后,子女需要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需要在辦理過戶手續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證明材料,以確保房產過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父母去世后子女繼承房產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子女是法定繼承人之一,即在父母去世時是合法的嗣子嗣女或者是被法院認定的遺囑繼承人;
2、父母去世時未留下有效的遺囑,或者留下的遺囑已被認定為無效;
3、房產的權屬關系清晰,即已經在房屋產權登記中心登記,并且沒有權屬爭議;
4、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依次繼承,即按照法律規定的先后順序,依次繼承父母留下的財產,包括房產;
5、子女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按時申報、繳納相關稅費等。
綜上所述,在辦理過戶手續時,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證明材料,以保證過戶手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規定了繼承人的范圍及法定繼承順序。法定繼承有兩個繼承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其中,配偶是指合法婚姻關系而確立夫妻關系身份的男女雙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房產繼承過戶的條件
1、繼承必須在房屋所有權人死亡后開始。
2、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不能親自辦理的需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
3、該房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于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必須依法取得。
房產繼承公證怎么辦理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房屋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房屋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房屋價格分析和當前樓價評估,做出準確的房屋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房屋繼承過戶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產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房屋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所設立的遺囑,亦應提交原房屋權屬人的遺囑原件。
3、房屋測繪:房屋繼承申請人須到當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附圖或者成果,以便辦理繼承房屋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房屋繼承申請人持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當地房地產交易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當地的《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且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房屋繼承,并核發回執。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到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當地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
房產繼承過戶有什么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托書(收件窗口領取),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托書或公證書,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父母過世了房子怎么去繼承
父母去世了房子按照法定繼承或者遺囑繼承、遺贈繼承進行辦理。
父母去世了房子按照法定繼承或者遺囑繼承、遺贈繼承進行辦理。法定繼承的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繼承人開始后,按照法定繼續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確定房產是父母一人一半產權,父親先去世的,房子產權由母親、子女、祖父母進行分配;母親去世的,由子女、外祖父母進行分配。
遺囑不公證是否有效
沒有公證的遺囑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可知,遺囑只要具備下列條件就是有效的:
1、遺囑內容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2、立遺囑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內容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未經公證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公證的遺囑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遺囑形式都是有效的。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愿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與之相抵觸。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于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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