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債務怎么處理
我父母想離婚,我爸辦公司欠我媽2萬塊錢,我爸說凈身出戶,不想還這兩萬塊錢,說自己還有外債,應當雙方承擔。我爸說法有法律依據嗎?您好:
一、“夫妻一方的外債在離 婚后需要共同承擔”在法律上時有這樣的規定,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不包括賭債等非法債務)。
二、另外,如果有以下情況可以不用您的母親償還:
(1)可以證明,債權人與男方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
(2)可以證明,女方與男方約定婚后財產歸個人所有且債權人知道該協議的
三、關于婚內借款
這個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如果該筆款項屬于您母親的“個人財產”或者“婚前財產”,則您的父親在離 婚時需要償還。
法條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24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25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婚姻法》第41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如果有債務糾紛離婚咋離
可以起訴離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也就是說,夫妻共同債務的,由夫妻共同償還。離婚時對夫妻債務分割未能達成一致的分割意見的,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判決分割。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對于婚內一方借款,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具體還要看證據。有證據表明婚內的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應屬于共同債務,否則很有可能被認定為屬于一方個人債務。因此,當夫妻糾紛時,首先還是考慮哪些債務是個人債務,哪些債務是共同債務,然后根據法律的規定予以分割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_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相關推薦:
離婚房產問題(離婚房產分割問題)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