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割財產是否可以離婚
在向法院起訴離婚的過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關系,而不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是法院是會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訴離婚不分割財產。法律并沒有禁止離婚時不分割財產的行為,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調解無效,會準予離婚。夫妻起訴離婚的時候,其實是可以不要求同時對共有財產作出分割,那么在訴訟請求中就可以不體現這一點。僅僅只是要求法院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或者對子女撫養問題、夫妻共有債務等作出處理,而沒有涉及到共有財產的分割,其實法院也會受理。但要是夫妻一方請求分割一方則不主張分割的話,則法院通常是會作出分割。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因財產問題處理不了可以離嗎
如果說夫妻雙方的財產沒有分割也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因為在法律中沒有規定在離婚時必須要分割財產的,如果說離婚雙方已經協商一致同意不分割財產時法院也是不會進行分割的,如果說在離婚時一方申請分割財產和另一方不同意分割財產,這時法院就會進行分配財產。
一、如果財產分不了能離婚嗎? 答案是可以的,在向法院起訴離婚的過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關系,而不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是法院是會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訴離婚不分割財產。 法律并沒有禁止離婚時不分割財產的行為,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調解無效,會準予離婚。 是否請求分割財產是當事人的權利,如果雙方都同意不分割財產,那么法院不會進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張不分財產而另一方主張要分財產,那么法院一般都會進行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可以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條件 “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調解無效”則是程序性規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案件,許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調解無效”是“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種反映。而有一些離婚 案件,雖然是“調解無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調解工作中,往往存在著力與不力,深入與不深入等差別,直接影響著調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審判實踐說明,“調解無效”和“感情確已破裂”的含義不完全相同,“調解無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確已破裂”。因此,不應當把“調解無效”作為認定“感情確已破裂”的根據。在審判實踐中,既不要把“感情確已破裂”與“調解無效”完全等同起來。也不要把“調解無效”簡單地作“感情確已破裂”的標志。更不要把“調解無效”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只是“感情確已破裂”。三、途徑 1、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2、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 如果是在婚后雙方出現了感情不和或者是其他原因時都是可以申請辦理離婚手續的,那么在辦理離婚手續時需要將婚內的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分配,如果說雙方對財產分割的比例達成一致則可以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辦理,如果說雙方出現了爭議也是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來解決。
財產分割不同意法院會判離婚嗎?
財產分割不同意法院 可以判離婚 。對于只是財產方面不同意,法院可以強判,但只要一方堅決 不同意離婚 ,那第一次第二次基本離不掉,如果是分居的話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分居滿兩年。可以先判決離婚,后處理財產糾紛,如果確定是共有財產(舉證),可以請求依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條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 與他人同居 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 或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 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僅起訴離婚不要求分割財產合法嗎
法律分析:僅起訴離婚不要求分割財產是合法的。根據司法實踐,法院可以根據一方的訴訟請求只審理離婚事宜,如果對方提出財產問題的,法院也可以一并解決。依據民事訴訟中采取“不告不理原則”,若原告沒有在訴訟中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請求,法院并不會依職權對財產問題進行審理。因此,起訴離婚可以不請求分割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相關推薦: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婚前買的房產加名婚后算共同財產嗎)
有孩子的夫妻收養小孩是否可以(已有子女的夫妻還能收養孩子嗎)
離婚時方知妻子是二婚(二婚會被對方知道嗎)
何時能提出撤銷脅迫婚姻(民法典規定撤銷婚姻應在何時提出)
三級貧困證明申請書范文(寫貧困證明申請書怎么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