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伴侶的家庭暴力和出軌,該怎么辦
對于家庭暴力和出軌,如果受傷害一方采取縱容和隱忍,那其實是對自己最大的傷害。
一、家庭暴力和出軌一樣,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一定要在出現時及時回擊
家庭暴力自古就有,中國大男子主義或是當下的大女子主義的思想觀念下,無論家庭暴力來自男方還是女方,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如同出軌一樣。受傷害的一方一定要在第一次時及時回擊,防止第二次的發生。
家庭組建之前和初期,夫妻相處總是相對和睦,而當相互熟悉之后,不再假裝或是隱藏,有時為了一點小事,一方可以對另一方大打出手。這時,受傷害的一方在之前的傳統中,長輩們會從中勸慰受傷害的一方,其實就是讓其隱忍,甚至說自古都是如此。受傷害的一方總是在為了家庭表面的和睦,為了孩子的成長,為了所謂的面子,為了實際已經不存在的情感而隱忍,于是在未來的生活中反復遭受家暴,成為家暴的助推者。
對于出軌,男人的最大概率出軌是在女方懷孕期間,而女人出軌更大概率是成年后的任何時候。出軌和暴力一樣,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當知道后要么嚴格明確如果再出軌家庭財產的處理問題以出軌方凈身出戶為上,要么就直接離婚。不要采取隱忍或是縱容,那什么浪子回頭只是傳說罷了。破裂的容器可以修復,破裂的情感再修復也不可能回到從前。
其實,做為理智的人,在家暴或是出軌出現的第一次時應當及時回擊,要么打回去,打到施暴者跪地求饒,讓其一生抬不頭,要么就此終止未來并不理想的婚姻生活。
二、家庭暴力和出軌一樣,不可原諒,這是對情感的背叛,應當尋求最佳保護方式處理
家庭暴力和出軌的持續出現其實是受害方在第一次時沒有意識到這行為背后是對曾經情感的背叛,不可以采取隱忍和縱容,應當在第一次出現時及時尋求法律保護,以最佳保護方式處理。
家庭暴力和出軌一樣,是不可原諒的。
家庭暴力中男打女被很多人認為是正常的,而當下女人對男人的暴力卻越來越厲害。但無論誰是施暴者,除非是受虐狂的特例,否則都不可采取原諒,一旦原諒就會讓施暴者認為你是認同這種行為的。第一次出現時及時尋求法律保護或是對自己權益最大的保護,或直接離婚不再忍受。
出軌是對情感的背叛,而家庭暴力一樣是對情感的背叛,對家庭的背棄。當前法律在婚姻法和婦女兒童保護法方面都有規定,當暴力或是出軌出現,作為過錯方無論是在財產分割還是孩子看護權歸屬上都是不占據優勢的。當此情況出現及時尋求法律保護,不要原諒,這不是殘忍,而是應當有的決絕態度與理智。
三、家庭暴力和出軌對家庭永遠是毀滅性的行為,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
任何的家庭暴力和出軌一旦出現,那其實是對家庭最大的毀滅性的行為,也是對孩子最大的一種傷害。
家庭暴力和出軌情況的出現與持續,家庭只是名義上的家庭,夫妻也只是繼續生活的陌生人,即使是隱忍也無法挽回施暴者和出軌者,這樣的家庭注定不會有幸福。而孩子生活在這樣的家庭中,于家庭暴力要么形成和施暴者一樣的暴力傾向者或暴力施加者,要么對施暴者懷有很深的敵意,甚至會有想奪去其生命的可怕想法和行動。而如果孩子知道父母一方出軌甚至雙方出軌,從懷疑自己的出生到放棄自己的生命,到未來對家庭的不負責任,甚至于對婚姻生活的抗拒、反感或反而成為性癮患者都是極為可能的。
而家庭暴力和出軌情況的出現,意味著家庭的破裂,于這樣家庭成長的孩子必定會在情感上是缺失的,性格缺陷必然影響到其未來的成年生活,包括其對社會、對他人、對家庭的負面影響。
家庭暴力和出軌一樣可以原諒,一旦出現不要采取縱容和隱忍,對這行為的縱容其實是對受傷害者最大的傷害。
如果善良也請帶著自我保護的殼或刺,不要讓所謂的善良、隱忍和縱容成為傷害自己、孩子和家庭的兇器,讓受害者最終淪為暴力和出軌的同謀者或是幫兇。
愿家庭暴力受傷者們勇敢走出來面對并尋求合法的保護,愿出軌事件受傷害者不再隱忍,尋求自己真正的幸福。愿我們不再遭受家暴和出軌的傷害,愿家庭和睦溫暖,而不是噩夢般的存在。
我出軌,老公家暴.我該怎么辦?
你出軌了,可你老公選擇了家暴,你不知道該怎么辦了,這有什么不知道怎么辦的,你出軌是不對,你老公可以選擇原諒或者是離婚,他沒有權利對你的身體進行攻擊,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打人都是不對的,遇到事情要保持心態平和,就不能坐下來好好的談談嗎?何必要鬧得有多大的深仇大恨似的,要想解決你們之間的問題,要么都心平氣和的坐下來談談,要嗎你就去法院起訴他家暴,起訴離婚,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解決你們的問題。
女方婚內出軌男方家暴法律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可以采取以下兩種辦法離婚:1、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并簽訂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2、訴訟離婚,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雙方都有過錯,但家暴方賠償需要多一點。國家有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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