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做財產公證有用嗎
有,婚前財產公證是有法律效應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等,除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以外,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婚前財產公證有效。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前財產公證有必要,但是不是必須要公證,只要是在夫妻雙方在自愿、平等的情況下,對婚前或者婚后的財產進行協商約定一致后簽訂的離婚協議,對夫妻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公證與否不影響協議的效力。婚前財產公證有必要。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為了明確個人財產不與婚內的共同財產進行混淆,或者避免婚內的財產糾紛或者離婚時的財產糾紛,有必要婚前財產公證。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中環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未經公證的事項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規定。
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房產沒過戶怎么辦
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辦理過戶。如果對方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法院判決后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
離婚后的共同財產是需要進行分割的,房產一般情況下都是登記在兩個人名下的。但是由于沒有時間或者是疏忽可能會在財產已經明確劃分后,沒有及時的將劃分給自己的房產進行過戶。那么如果離婚房產沒過戶怎么辦,有沒有什么救濟手段可以維護權益呢。一、離婚房產沒過戶怎么辦 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辦理過戶 對此,律師表示,如果對方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后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 如果一方反悔,出現起訴到法院要求變更或撤銷協議的情況。律師稱,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會受理。但法院審理后,若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變更或者撤銷的訴訟請求。 當事人,為了防止出現離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可以在辦理離婚時,到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將房產過戶。二、協議離婚財產公證如何做 1、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上幾種材料: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離婚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三、婚前財產公證有效期是多久 “婚前財產公證”它是指公證機關依法對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和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當前,婚前財產公證包括兩種形式: 第一種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第二種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廣義的婚前財產公證還包括夫妻財產約定,即夫妻對婚后雙方所得財產的所有權歸屬等問題做的約定。從定義可以看出,婚前財產公證的最終實質作用是保護夫妻雙方的權益,使其不會因為身份的改變而使婚前個人財產的控制主體發生變換,從而可以減少家庭糾紛。更需要指出的是,從定義可知,婚前財產公證是男女雙方的協議行為,即使完全符合民法中的自愿原則,其公證行為的合法性是不容置疑的。當今社會的爭議焦點就是婚前財產公證對婚姻感情的影響,從而引出對于婚姻,夫妻感情與夫妻財產兩者之間的重要性的比較問題。而筆者認為,婚前財產公證對婚姻的只有權益最終保障的積極影響,而不會有夫妻感情的消極影響。 婚前財產公證的實質作用是保障夫妻雙方的權益,那么公證行為與婚姻登記行為便沒有有本質上的區別。我國《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1條明文指出:“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實施,加強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根據婚姻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屬于一方的房產,該方有權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如果對方拒絕協助辦理過戶手續的話就需要到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處理,有了離婚協議的證明很快就可以勝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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