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300元左右。
例如:是離婚案件的收費是300元,如果是經過法院調解的話可以減半收取150元,另外150元是可以退回給自己。按相關規定。如果適用了簡易程序,調解成功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相關法律規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擴展資料:
交納和退還簡介: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這里所說的費用,待實際發生后交納。當事人在訴訟中變更訴訟請求數額,案件受理費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增加后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補交;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前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減少后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退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一、法院離婚案收費多少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離婚 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二、離婚案去法院多久開庭
通常程序是:
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
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
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三、起訴離婚財產會凍結嗎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對方有可能隱匿、轉移、變賣 夫妻共同財產 ,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查封、凍結等保全措施,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比如,一方有意轉移 共同共有 的房產,或一方有意變賣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資金,就可以申請法院對房屋或股市賬號進行查封。
訴訟費一般先由原告墊付,最后由敗訴方承擔訴訟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第一款第二項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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