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有權繼承子女的遺產嗎
父母能繼承孩子遺產。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對孩子的遺產有法定繼承權。若孩子沒有留下遺贈協議、遺囑以及遺贈撫養協議的,應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 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
( 一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 二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 , 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 ,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 , 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 ,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 家庭 遺產繼承順序 是怎樣的
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 繼承人 死亡后,繼承人 繼承 遺產的先后秩序。《 民法典 》第 1127 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
《民法典》第 1129 條還規定, “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 贍養 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 遺囑 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 法定繼承人 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三、 喪失繼承權 的情形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 1125 條第 1 款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 一 )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
( 二 ) 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
( 三 ) 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
( 四 ) 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 遺囑 ,情節嚴重 ;
( 五 ) 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父母有權繼承子女的遺產嗎 ? 父母能繼承孩子遺產。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對孩子的遺產有法定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子女去世后老人是否可以繼承子女的遺產,要看具體情況來定。如果子女有遺囑指定繼承人,就需要依照遺囑執行繼承,這種情況下只要遺囑沒有指定父母繼承,父母是沒有繼承和繼承份額的。,如果在子女死亡之后,父母也死亡。那么子女無遺囑指定繼承人前提,父母有繼承和繼承份額,父母死亡后,他的繼承份額可以作為遺產,辦理轉繼承手續。如果父母是先于子女死亡的,那么這種情況下父母就沒有繼承子女遺產的繼承。當然在實踐中還要考慮死者配偶的財產利,要先析產才能再繼承。對于盡了主要照顧義務的,可以適當多分一些財產。,民法典中未實際取得的財產,一般不得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1、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比如,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死亡的材料等);,3、所有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比如戶口簿、婚姻證明、收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材料等);,4、被繼承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第1至4項,是必備的材料);,5、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的辦公場所,在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6、被繼承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7、被繼承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如果子女有遺囑指定繼承人,就需要依照遺囑執行繼承,這種情況下只要遺囑沒有指定父母繼承,父母是沒有繼承和繼承份額的。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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