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方承擔全部債務女方還要還嗎
法律分析:協議離婚后,約定男方承擔一切債務,但這個約定對債權人來說是無效的。如果債權人起訴,仍然可以要求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債務,也就是說,女方還要還賬。如果女方有證據證明這個債務屬于男方的個人債務,女方就不需要償還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夫妻離婚后所欠的債務應該怎么還
1、夫妻離婚后婚內債務認定為一方個人所有的債務,那么就需要其個人來承擔,不敢是否離婚另一方都沒有償還的義務。2、夫妻離婚后婚內債務認定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債務,那么不管夫妻是否解除婚姻關系,這個債務都應當由二人共同承擔。
一、夫妻離婚婚內債務應該怎么處理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需要進行分割,共同債務也是需要進行分割的,那么婚內債務的承擔要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為個人婚前債務。對一方婚前已經形成的債務,原則上認定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夠證明所欠債務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上述兩種情況的證明責任由主張權利的債權人承擔。
2、如果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未欠債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也就是說,單獨債務的舉證責任由夫妻一方承擔屬于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于個人債務,另一種是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對財產分割問題及債權債務的負擔問題作出的處理,無疑對原夫妻雙方之間有約束力。但不能以此來對抗其他債權人的權利主張。按照我國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如無特別約定,夫妻財產適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對共同債務都負有連帶清償責任。這種連帶清償責任,不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之間無權自行改變其性質,否則將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間離婚時對財產的分割,只能對彼此內部有效,不能向外對抗其他債權人。所以,債權人仍然有權就原夫妻所負共同債務向原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償還。當然,夫或妻就共同債務對外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有權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向原配偶主張自己的權利。
二、夫妻債務屬個人債務的情況
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依《婚姻法》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2、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后,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沒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后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
夫妻的婚內債務,不見得就一定是屬于共有的債務,因此在清償之前,最好是先確定該債務的性質,畢竟對于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并沒有償還的義務,所以在債權人要求另一方來償債的時候,就是可以拒絕的。但若是認定為夫妻共有的債務,雖然夫妻離婚的時候對債務的承擔有約定,但這樣的約定也不能對抗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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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后的債務妻子還需要償還嗎
離婚后的債務妻子的償還情況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債務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經營,那么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雙方在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內有償還責任;
2、如果夫妻一方的債務發生在結婚以前,那么也是其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還款責任;
3、如果夫妻之間關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分配和歸屬有約定,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的債務各自承擔,那么,其中一方的卡債,則另一方無須承擔還款責任;
4、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如果夫妻一方欠的債是用于其個人開支或者從事非法活動,比如賭博、放高利貸,另一方不用承擔償還責任;
5、婚后以個人名義所負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圍的債務:
(1)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財產產生的,為共同債務;
(2)由夫妻雙方共同決定生產、經營事項產生的為共同債務;
(3)夫妻共同消費支配的,為共同債務;
(4)形成夫妻共同財產的,為共同債務;
6、夫妻之間進行協商;
7、如果協商不成,則由法院根據實際的情況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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