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數人的觀念中,到了卻婚的時分就要買房子作為婚房,這樣夫妻倆才算是有了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家,結婚買房這個問題真的很理想,理想到我們基本無法逃避。那么新婚姻法婚后買房的留意事項有哪些?
新婚姻法婚后買房的留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身到場。買房過程中會觸及很多簽約問題都是需求夫妻雙方到場的,例如是簽署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買賣過戶等。有些時分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所以銀行方面需同時調查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需同時簽字。
2、證件材料準備。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求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假如夫妻雙方并非本地居民,還需夫妻雙方提供1年以受騙地征稅證明或社會保險交納證明,否則依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看待。
3、主貸、次貸的辨別。夫妻共同還款時,普通狀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能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肯定主貸款人時,應中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留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4、所占份額的商定。夫妻共同買房,財富所占份額各是幾,需提早肯定,以免日后產生糾葛。根據《民法典》規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富,歸夫妻共同一切,雙方另有商定的除外。”因而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便房產證上沒有呈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一切權。
5、準夫妻買房重注銷。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而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并不能當做共同財富。在這種狀況下共同買房,假如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注銷兩人的姓名。假如雙方出資比例不等或其他狀況都需求在房產證上載明份額等事實情況。
以上便是小編總結的關于新婚姻法婚后買房的留意事項,大家在辦理前最好先理解以及分明相關的學問,以免發作不用要的糾葛,希望能給你帶去協助。
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買房
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買房,現在的人結婚前大多數都會要求有房子,但是在婚后買房的夫妻也不在少數,婚后買房也有著一定的規定。下面為大家分享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買房。
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買房1一、婚后買房的規定有哪些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后買房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房產是婚內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正常應該一人一半進行分割。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情況除外,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相關法律規定
婚后買房,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買房的資金來源于遺囑繼承或贈與所得,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買房2一、結婚后買房子如何歸屬
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這個又很多的前提條件存在,如果你們是共同支付買房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貸等事宜,當然應當算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往往存在很多其他因素。
1、婚后買房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錢買房:屬于共同財產的'情況,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錢的,房產證只能寫一個人地名字,如果父母雙方共同出錢,由小兩口還貸的,房產證寫上小兩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錢還貸,只要房產證上寫小兩口的名字,同樣是夫妻共同財產。
3、父母出錢買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后買房的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2、證件準備是關鍵: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3、主貸、次貸有講究:由于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4、所占份額提前定: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占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買房3婚后男方買房要加女方名字嗎
貸款的房子不需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如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時女方可獲得相應的補償。
婚前財產,屬于一方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婚前購買的房子,產權就屬于婚前購買人所有。那么婚前男方買房產權就屬于男方的,結婚要加上女方名字,就屬于對另一方的贈予,離婚時,按照共同財產分割。
本上的名字怎么加
1、在去辦理加名字之前,夫妻雙方要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并且夫妻雙方都要本人到場。
2、然后就是在當地的房管局大廳等待較好,因為各地的政策有所不用,那么收取的費用也就不一樣。但是大部分地方都是收取的80元工本費和25元的制圖費以及5元的貼花費,這些都是現場支付的,所以在去辦理之前一定要實現準備好金幣。
3、證件上交齊全之后,基本上就完成了,只需要等待十個工作日,就可以來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這個時候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兩個人的名字了。
4、如果你們的房子是貸款買房的話,那么還需要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這樣就不會在今后出現還貸的問題了。
婚前和婚后房產證加名字的區別
作為房子所有人的一方,不論是婚前加名字還是婚后加名字,都是自己對房子的一種處分行為,如果房子是婚前買的,婚后另一半也沒有一起還房貸或者是出錢,那么房產證上的名字就只有你一個人。如果房子是你婚后買的,就算另一半的名字沒有在房產證上面,但也是房子的共有人,所以如果婚前不加名字,就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費用
1、按產權證面積核算公證費每平米40元。
2、按基準稅率全額征收契稅,由受贈人支付。
3、按實際測繪面積核算測繪費每平米1、36元。
4、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房子沒有貸款的,可以直接去交易中心,支付105元就可以了,房子有貸款的,要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然后再去交易中心辦理,涉及到的費用要視銀行而定,有的還需要律師鑒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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