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離婚協議財產分割怎么辦
法律主觀: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不履行,財產分割還是按照協議離婚的內容進行分割。一方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法院下達的判決書生效后,對方還不履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笔紫纫鞔_的是,這里的“協議離婚”是指當事人雙方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的離婚,而不包括在法院以調解的方式辦理的離婚。協議離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財產分割義務,另一方可以以離婚協議為依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有人認為,既然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約定履行義務時,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就行了,沒必要再起訴。筆者認為,離婚協議對當事人存在法律約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備當然的法律效力。離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僅對其進行的是形式上的審查,在未經法院依法確認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認為其當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仲裁機關的裁決、經公證的債權文書等中的財產部分可以強制執行外,其他文書在未經有權部門依法確認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請執行。其二,協議離婚后,雙方因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的糾紛是否適用《合同法》,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有人認為,《合同法》已明確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規定。據此,離婚財產協議糾紛不應由《合同法》調整。筆者認為,《合同法》的上述規定排除有關身份關系協議的適用是基于這類協議與人身密切相關,而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部分或單獨的財產分割協議是夫妻之間作為平等的民事主體簽訂的,且僅涉及財產處理問題,與身份關系無關。所以,理應適用《合同法》。其三、協議離婚后,一方想反悔,是否可以請求法院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這種情況下,該方的起訴會被法院受理,但要想其訴訟請求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有充分的證據來證明在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顯示公平等情形,違背了自己的真實意思。但若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申請法院確認該財產分割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了國家利益(若未損害國家利益,僅是違背了一方的真實意思,則是屬于可變更或撤銷的情形,而非無效情形,這一點前面已提到);(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其四、一方應在什么時限內起訴(包括撤銷、變更之訴;確認無效之訴以及要求對方履約之訴等),這個問題很關鍵。根據規定,這個時限應為一年,自辦理離婚登記之日起開始計算,且不得中止、中斷和延長。雖然《合同法》規定的是兩年的時限,但《婚姻法》出于對婚姻領域的特別考慮而將此時限減少為一年。
離婚財產分割對方不執行,怎么辦
離婚財產分割對方不執行,怎么辦一、離婚財產分割對方不執行,怎么辦
1、離婚財產分割對方不執行的處理方式如下:
(1)如果對離婚協議書中的財產分割約定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對方履行;
(2)如果是對法院生效判決書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哪些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以下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離婚后財產分割不給怎么辦
離婚時,如果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書,約定了財產分割方式,另一方不履行協議的,己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如果離婚時是法院判決分割財產的,那己方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孩子撫養權需要進行以下步驟:
1、咨詢律師:首先需要咨詢專業的律師,了解當地的法律規定和申請流程,為后續的申請做好準備。
2、提交申請:根據當地的法律規定,需要向當地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書中應該包括申請人的個人信息、孩子的信息、撫養權的要求等內容。
3、提供證據:申請人需要提供與申請相關的證據,如自己的收入證明、孩子的生活狀況、對方的不良行為證據等。證據越充分,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就越大。
4、等待審理結果:法院會對申請進行審理,如果需要,會要求申請人提供補充證據或進行調解。最終,法院會對申請做出判決,并告知申請人。
孩子撫養費的執行標準:
1、孩子的具體生活、教育等需要:這包括孩子的飲食、住宿、教育、醫療等方面的開支;
2、付費方的經濟狀況:法院會考慮付費方的收入、財產、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其支付能力;
3、孩子的撫養方式:如果孩子歸屬于一方撫養,那么撫養費的支付方應該是另一方;如果孩子采取共同撫養方式,那么撫養費的支付方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
4、其他具體情況:法院還會考慮其他具體情況,如孩子的年齡、健康狀況、父母的離婚協議等因素。
綜上所述,男方婚內出軌不會直接導致其失去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如果其行為嚴重影響到孩子的成長和健康,法院可能會考慮剝奪其撫養權。在孩子撫養權的判決中,法院會以保護孩子的利益為前提,綜合考慮雙方的情況進行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怎么辦
可以去法院起訴,訴求就是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如果法院判決之后,對方還是不履行,那就可以拿著判決書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離婚協議不屬于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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