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婚姻離婚流程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辦理離婚程序:
1、涉外自愿離婚可以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
2、需要證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護照或旅行證件。
3、沒有離婚協議,不是在國內辦理的不能辦理。4、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委托律師在國內起訴離婚,具體需要辦理公證委托手續。跨國婚姻可以協議離婚或起訴離婚。協議離婚按照正常離婚程序,簽訂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起訴離婚的,要前往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在國內無居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跨國婚姻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跨國婚姻離婚的程序如下: 1、協議離婚的,在雙方協商一致后攜帶離婚協議書等證件到國內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 2、訴訟離婚的,國內一方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提交相關的證件。法院受理后會進行調解,若夫妻感情破裂,則準予離婚。 3、若雙方外國辦理離婚登記或訴訟離婚的,按照外國法律規定。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條規定,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 法律依據: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六條 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條 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
異國婚姻離婚程序 怎么走?
親親您好,1、跨國自愿離婚可以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
2、需要證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護照或旅行證件。
3、沒有離婚協議,不是在國內辦理的不能辦理。
4、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委托律師在國內起訴離婚,具體需要辦理公證委托手續
不同情形下跨國離婚手續的辦理:
【一】中國夫婦一方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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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夫妻兩人就離婚已能達成一致意見,也不能通過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婚姻關系。
1、向國內的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訴。
2、雙方協商一致時,之后填寫固定格式的授權委托書、離婚意見書(一般我駐外使、領館有相關格式文本)、寫好的授權委托書、離婚意見書需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3、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國內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交結婚證、原告身份證、對方國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關證據。法院審查立案后,一般會詢問原告是否能與被告達成協議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無音信,法院會一級級將訴訟文書轉到外交部,通過“外交途徑”等方式送達。最后由法院判決。
【二】異國夫婦國內登記結婚的情況:
異國夫婦離婚,既可以在我國起訴,也可以在會受理此離婚案件的外國起訴。雙方要求在我國境外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法決定。
其基本程序和步驟同上。
【三】異國夫婦國外登記結婚的情況:
1、首先,須將國外頒發的婚姻注冊證書,等待所在國公證后。
2、再到我駐該國使、領館進行認證,然后在國內立案。
3、此外,如果雙方均在中國,或雖然國外方在所在國,但不予配合,難點在于公證、認證的進行和解決。可以將結婚注冊證書公證、認證后,再連同其他訴訟材料遞交法院立案。雙方協商一致離婚,一般可很快審結;若一方不同意,或沒有回應,訴訟時間將進一步延長。
需要注意的是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在我國生效須先申請。
以上三種不同的跨國婚姻離婚情況處理都有所不同,但也有相似之處,這些程序也有相同之處。希望經過以上簡單的解答,能夠對這些方面有所疑問的人有所幫助。對跨國婚姻離婚的程序等多一些了解,可能就會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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