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遺產可以繼承
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主要包括:
①公民的收入;
②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④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⑤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⑥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主要指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
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權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
財產繼承的相關知識:
財產繼承的特征:
(1)財產繼承的發生原因具有特定性。財產繼承是因公民死亡而發生的法律現象,這是財產繼承發生的法定原因。
(2)財產繼承的主體范圍具有限定性。公民死亡后,能夠繼承其遺產的繼承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國家、集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都不能作為繼承人,只可以作為受遺贈人。此外,能夠作為繼承主體的自然人,也有一定的限制,即只能是法律規定范圍內的死者的近親屬,除此之外的人只能成為受遺贈人。
(3)財產繼承的客體范圍具有限定性。繼承是處理死者財產的法律制度。作為繼承的客體只能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他人的財產、國家、或集體的財產都不能作為繼承的客體。公民雖然死亡,若未遺留任何財產,也不會發生繼承。因此,繼承是以私有財產的存在為前提的。
(4)財產繼承的法律后果具有權利變更性。財產繼承是繼承人承受被繼承人財產的法律制度。被繼承人死亡時,就已經不再是民事權利義務的主體,其財產權的主體必定要發生變更,要么轉移給繼承人,要么轉移給受遺贈人。因此,公民死亡時發生的財產轉移不都屬于財產繼承。
父母的房產哪些人可以繼承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繼承有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方式。其中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對于父母的房子,在父母一方死亡之后,應當先分離出屬于遺產的部分,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對于遺產,如果有遺囑,就按照遺囑的安排繼承;沒有遺囑或者遺囑為涉及的部分,則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順序繼承。一般情況下,對父母的房子有繼承權的人包括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在法定繼承中,子女對于父母的房子享有繼承權。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繼承權的優先順序
我一個朋友從小父母離婚,他判歸父親。但是他父親一直都在郴洲工作,所以從小到大都和爺爺奶奶住。rn 爺爺奶奶去世前,因單位房子要轉產權。本來是想三兒兩女共同出資贊助父母,但是最后只有我朋友一個人出了所有的費用,當時他爺爺奶奶也打了張證明給他,意思是所有的住房購買費用都是他個人全額承擔的。rn 早幾年他結婚了,就一直住在那里。本來無事,但是爺爺奶奶去世后。幾個叔叔姑姑就開始鬧糾紛了。后來,經勸說基本上大家都同意放棄。rn 只有一個叔叔,一定要索取所謂的賠償費用。因為他的緣故,原屬于爺爺的房屋產權一直無法變更到我朋友名下。rn rn網上很多XDJM都是學法律的,認識的專業人士多。你們能幫他參謀參謀嗎?rn有什么回音,請及時在網上給我留言。不勝感激遺產繼承權的優先順序與繼承權的取得方式有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因此,遺產繼承權的優先順序為遺贈撫養協議>遺囑繼承或遺贈>法定繼承。
首先,有遺贈撫養協議時,按照協議辦理,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體現了被撫養人生前的自主意思,應得到尊重,且比體現一方意思的遺囑效力優先。
其次,有遺囑的,如果指定了特定的法定范圍的繼承人則按照遺囑繼承辦理,如果指定了法定繼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組織則應當按照遺贈辦理。無論哪一種情況,只要有遺囑,就比被繼承人意思表示缺位時的法定繼承效力優先。
最后,在既無遺贈撫養協議又無遺囑繼承或遺贈時,則應按照法定繼承予以辦理。
法定繼承中各繼承人的繼承權也有優先順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此處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關于第一順序繼承人需要說明兩種特殊情況,(1)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2)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關于第二順序繼承人須注意,當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上述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因此,對于遺產繼承權的優先順序的定位,前提先要判斷是否存在由被繼承人明確意思表示形成的有效的遺贈撫養協議、遺囑繼承或遺贈,法律保護且尊重其對自己私人財產依法自由處分,但在無前述兩種情況時,通常以立法遵循的男女平等、養老育幼、權利義務相一致等公平合理的規則進行法定繼承,這也是最為常見的繼承權取得方式。
————家事法苑團隊段鳳麗律師
第一順序繼承人誰優先
第一順序繼承人誰優先一、第一順序繼承人誰優先
1、第一順序繼承人沒有先后順序的,沒有誰優先的說法,都是同一順位的繼承人,同時參與分配的:
(1)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位的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法定繼承人與遺囑繼承人誰優先
從效力上說,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辦理。而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遺囑繼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由此可見,如果是訂立的遺囑,那么只能在法定繼承人范圍內,分配自己的財產。但要是訂立遺贈的話,則可以將個人財產贈與法定繼承人之外的其他人或者國家、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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