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應該如何辦理繼承公證
財產公證非常重要,能夠避免日后產生糾紛,尤其是老人,到了一定年齡之后都會將財產留給孩子,這時就需要辦理公證了,那么房屋繼承應該如何辦理繼承公證呢?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房產繼承應該如何辦理繼承公證?
1、房產繼承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2、如果死者生前有立遺囑,按遺囑進行房產分配即可;3、如果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直接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4、準備被繼承人死亡證明、產權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法定繼承人證明;5、如法定繼承人多,而房產只給其中之一,需其他法定繼承人的書面放棄繼承證明。
房子繼承過戶流程有哪些?
1、公證處
繼承人在辦理過戶之前,先到房屋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證,如果房子屬于外銷上平方,還需去市公證處辦理公證;辦理公證需要收取公證費,公證費用收取標準很多,房產繼承公證一般按照受益額的百分之二來收取公證費,最低收取200元。
2、房地產管理
繼承公證辦理好之后,就帶著相關證書原件以及過戶申請書、房地產權原件、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材料到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繼承登記。
3、收費項目
在辦理房產繼承過戶時需要交納手續費、印花稅、測繪費,這些費用的收費標準都是根據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來收取的,都是使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法收取。意思就是按照地產價格的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次計算各類檔次收費,個檔次收費額累計之和就是收費總額。
小編總結:關于房產繼承應該如何辦理繼承公證以及房子繼承過戶流程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里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遺囑公證需要哪些手續
公證遺囑辦理手續 1、立遺囑人提出申請 立遺囑人必須親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托他人辦理,申請遺囑公證要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表的內容包括: (1)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 (2)請求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地址; (4)申請的時間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此外,立遺囑人應提交身份證明、遺囑所涉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2、公證處受理 公證人員需要審查立遺囑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對所要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等內容。 公證人員認為立遺囑人的申請符合規定、決定受理申請的,發給受理通知單,并按規定標準收取公證費。立遺囑人如交納公證費有困難的,可提出書面減免申請。 3、遺囑的審查 遺囑公證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公證員辦理遺囑公證應當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況下由一名公證員辦理時,應至少有一名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應在遺囑和筆錄上簽名。 立遺囑人在公證員面前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表述遺囑內容,公證人制作出書面材料,經立遺囑人確認無誤后,由在場的公證員和立遺囑人簽名,并注明設立遺囑的年、月、日。 4、批準出證 公證人員經審查,認為可以出具公證書的,公證員草擬公證書后,連同卷宗報批;任何人不得審批自己承辦的公證事項。 審批合格后,公證處按司法部規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公證書,并不得涂改、挖補,必須修改的應加蓋公證處校對章。公證書應制作公證書正本和若干副本發給立遺囑人。 5、公證書生效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遺囑公證書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6、領取公證書 遺囑公證書由立遺囑人到公證處領取;必要時,也可由公證處發送。如果由公證處發送的,立遺囑人應在公證書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數和公證書的編號。 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而且只能處分立遺囑人個人的財產,同時,立遺囑人不得通過遺囑公證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要為他們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否則該遺囑將部分或者全部無效。 相關法律法規 公證遺囑 所謂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并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遺囑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作出個人處分, 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這種處分行為就是遺囑。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其中以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高。 申請遺囑公證應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為境內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境外的,應提供護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證件; ☆立遺囑涉及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存款證明、股權證明等); ☆立遺囑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及相關的婚姻狀況證明; ☆立遺囑人若已寫好遺囑(草本)的,也可提供。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應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遺囑處分財產的范圍: 應為遺囑人個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遺產尚未分割的,應當先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后再辦理遺囑公證。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財產份額。 注意事項: 1、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辦。 2、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3、原來已在公證處辦過遺囑公證的,現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并到原公證處辦理。 4、立遺囑人死亡后,遺囑繼承人應當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來本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遺囑受益人不在法定繼承人范圍的,為受遺贈人。則受遺贈人必須在知道受遺贈后二月內來本處辦理接受遺贈的聲明書公證。以上就是關于遺囑公證需要哪些手續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的回答。
房屋遺產繼承辦理程序
一、房屋遺產繼承程序是: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攜帶相關資料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二、繼承房產遺產的辦理流程如下:
1、到公證處開具公證書,需要帶上死者的死亡證明以及法定繼承人證明。
2、法定繼承人再帶著本人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證明,若繼承人都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3、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領取房產證。
三、房屋遺產繼承手續辦理是:
1、在房屋所在地公證機構辦理遺產繼承公證;
2、攜帶繼承公證書原件過戶申請書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提出過戶申請;
3、繳納過戶相關費用,經當地房管部門審查合格后領取房屋產權證書。
四、辦理房屋遺產繼承流程:
1、公證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之前,先要將進行遺產繼承公證,繼承人在辦理繼承過戶的時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屬性還是外銷商品房的話還需要去市公證處辦理公證。這里,公證處會按照受益額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繼承權公證費,收取200元。
2、房地產管理 繼承人在辦理完遺產繼承公證的手續之后,需要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房地產權原件、房屋平面圖、契稅完稅證以及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到房地產進行繼承登記。
3、費用交納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的過程中也會產生幾筆費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費用是:手續費、印花稅、測繪費。這過程中的收費也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來的,使用的是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法。也就是說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次計算各類檔次的收費,個檔次收費額累計之和就是收費的總額。房屋公證費用是由于房價決定的,并且采用分段累加的方式。少于20萬元:收取總房價的2%;20萬元至50萬元:總房價的1.5%;50萬元至100萬元:總房價的1%;100萬元以上:總房價0.5%。
4、房產過戶登記 繼承人在辦理了上面的這些手續之后,就可以辦理房屋過戶登記了,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的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的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的原件、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等。繼承人在辦理房產過戶登記的時候需要提供公安部門開具的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領取并填寫房屋產權登記申請書;房屋產權證書;申請人的身份證,同時需要提交復印件;相關完稅;繼承公證或者法院調解書、判決書;其他相關文件。
5、領取證書 如果相關部門將資料審核完畢并通過后,新的房產證書就會出來,按時領取就可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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