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出軌,離婚財產分割方式的具體參考: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歸一方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一般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值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11、協議分配,女方可以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男方出軌的事實和情節,并主張損害賠償,內容需有關出軌離婚財產分配的。
離婚辦理財產公證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
(2)離婚證書或民事調解書、判決書;
(3)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4)申請人遺失離婚證的,應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解除婚姻關系證明書。
(5)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6)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雙方共同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提交的財產協議書簽名。至此,離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兩周后當事人就可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了。
如果夫妻因外遇離婚財產分割應如何處理,其實夫妻因為外遇離婚財產可以走法律程序,現在小編跟大家說說夫妻因一方有外遇離婚財產怎么分配。
一、夫妻因一方有外遇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因外遇離婚財產分割應如何處理呢?離婚財產的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的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的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去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是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的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去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是依法判決。
婚約財產返還的標準是為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三種。
其實夫妻因為外遇離婚財產可以走法律程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在第十條中規定,當事人是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是查明屬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是當予以支持: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在第項、第項情形下,應當是以當事人離婚為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的這一司法解釋使得我國對婚約問題的處理有法可依。
但由于這一解釋,沒有明確的說明婚約解除后彩禮的返還,與離婚后彩禮的返還的具體是什么區別,如返還的數額如何去把握,對生活困難的如何確定等。導致審判人員由于認識的分歧,對同一案件的處理會出現不同的結果。筆者認為我們通常理解的,要把“導致是給付人生活困難”作為了彩禮返還的條件。
離婚時彩禮的返還要以導致是給付人生活絕對困難為條件,但是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是造成了給付人生活相對困難,就應當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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