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單方申請離婚的,需要到法院起訴離婚。
2、在到法院起訴離婚時,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或者婚姻登記記錄)、子女情況、財產情況的證據以及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單方申請離婚的流程具體如下:
1、想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明自己主張的相關證據。
2、法院對起訴進行審查。
3、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進行受理。
4、對符合符合起訴的案件進行立案。
5、立案后,進行調解,調解無效,進行審理,并依法裁判。
單方面申請離婚可以訴訟離婚。訴訟離婚,可以由一方在被告的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提起。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手續登記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法律分析:單方申請離婚程序包括:
1、確認管轄法院。如果夫妻都沒有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就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如被告經常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不同的,則在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2、準備訴訟材料。比如訴狀、身份證、結婚證或結婚登記文件、戶口本、孩子的出生證明、還有相應的證據。需注意的是,訴狀不用寫的太復雜,簡單,說明問題就可以。證據要根據訴訟請求來提交。
3、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的立案庭上交訴訟材料,申請立案。經過審查后,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則能立案,通常會從立案的當天開始,一到二周內,把案件分配到審判庭或速裁庭具體辦案法官手中。
4、法官根據庭審情況,做出裁判意見,能調解的,制作調解書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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