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小孩撫養權歸屬的原則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所以當事人應當從“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長”的角度去收集證據。
一、夫妻雙方的綜合因素
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質及生活、學習熱情等特性時刻影響著自己的孩子,爭取撫養權一方應當盡力將自身具備的這些優勢展現出來。
二、雙方的撫養能力
法院確認雙方的撫養能力主要看兩方面:
一、是由雙方的經濟能力;
二、是雙方的家庭環境,包括家庭成員的情況。如果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實力,能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對爭取撫養權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當事人家庭里還有其身體健康的父母,他們有能力照顧孩子,這也需要向法院說明。
三、孩子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一、 離婚 孩子撫養權 如何爭奪 雙方都想要孩子的 撫養權 的,收集 證據 很重要。想要爭取子女的撫養權,應盡量收集以下兩方面的證據: 1、證明有能力 撫養 子女的證據 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 工資 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這些證據都有利于法庭判決認為你能給孩子更好的居住環境和成長環境; 2、證明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證據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二、 子女撫養權 要如何爭取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在離婚的時候如果夫妻可以就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協商達成一致的話,在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其實可以按照約定的內容來處理撫養問題。其中除了涉及到撫養權外,還涉及到了 撫養費 。而撫養費的計算,則一般是要參考子女的情況、父母的收入以及當地的消費水平確定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時關系到 孩子撫養權 歸哪一方的問題,一般先由父母雙方協商,就由誰撫養,撫養費怎么出,對孩子的探望等達成統一。如果能達成統一當然是好的,但是通常會有父母雙方都 爭奪撫養權 的情況,怎么做才能爭取到 孩子的撫養權 呢? (一)起了爭議就有可能上法院,我們可以從法院的判決方式來看 爭取孩子撫養權 的有效做法。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首先必須保障孩子的穩定生活,所以收入的穩定、固定的居所是必須具備的。 (二)要注重環境對孩子的影響,太過喧鬧的環境,不安的家庭氛圍自然是不利于孩子成長的。 (三)孩子所跟隨一方的生活習性,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父母的生活習性直接影響孩子的成長方向,所以這一點至關重要,不可忽視。 (四)最后父母的健康狀況,就算父母工作好,環境宜人,生活習慣都不錯,但是如果父母本身具有嚴重的疾病,對孩子的身體是極其不利的。總結以上幾點,要 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不僅要給孩子穩定的生活,還要有能讓孩子心理健康成長的條件,唯有如此才能說服法官 得到孩子的撫養權 。另外,要得到孩子的撫養權也可以從另一方著手,如果自己這一方的條件比另一方更適合孩子成長,也是 爭取撫養權 的重要判斷因素。包括確保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哺乳期內 孩子歸女方 的原則以及哺乳期后的孩子撫養權原則。至于在實踐中,父母想要 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就可以從這些方面入手,收集對自身有利的證據,這樣最后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比較大。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方式:
1、對于兩周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是隨母親生活的,女方可提供子女不滿兩周歲出生證明、戶口本等材料,以及自己不存在不宜扶養的材料,爭取撫養權;
2、如果孩子已滿兩周歲的,應提供能證明夫妻雙方的基本情況、子女的年齡等事實的證據,法院會確認女方更有利于子女的,會判決女方優先獲得撫養權。
離婚后撫養權的判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1、子女不滿兩周歲的,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2、已滿兩周歲的,先由父母協議決定,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3、已滿八周歲的,在決定撫養權的歸屬時,應當尊重孩子真實意愿;
4、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愿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決定。
法院在判決孩了撫養權時主要考慮孩子的年齡、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雙方的受教育程度、孩子的生活習慣、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撫養意愿且有撫養能力的情況等。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