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如何證明?
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兩性結合。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一、男女雙方的同居行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三、同居雙方1994年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即:(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二十二,女二十;(2)雙方自愿結婚;(3)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通常情況下對事實婚姻進行證明的需要收集有關的材料才可以,并且我國現在已經不再承認事實婚姻,通常都認定為非婚同居。此種關系會產生很多的法律糾紛,因此建議各位男女一定要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這樣才是對自己利益的保障。
事實婚姻的證明材料怎么寫
一、事實婚姻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1994年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事實婚姻的證明弄清事實婚姻的構成要件后,便可根據要件一一進行證據材料的收集,然后到相關機構辦理證明。
三、新婚姻法關于事實婚姻的定義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兩性結合。 事實婚在我國長期大量存在,在廣大農村特別是邊遠地區,事實婚甚至占當地婚姻總數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這一狀況的原因主要有:
(1)傳統習俗的影響。我國民間流行儀式婚,許多人認為,只要舉行了婚禮,親朋好友認可,就是夫妻了,沒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續。
(2)婚姻登記不方便。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而我國幅員遼闊,對于地理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的地區,進行結婚登記有一定困難。
(3)登記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當事人到了婚姻登記機關,因辦事人員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記。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齡,使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不能得到實現。
(4)婚姻登記搭車收費。比如有的要收計劃生育押金、戶口遷移保證金等。
(5)法制宣傳不夠。人們的法制觀念淡薄,對婚姻登記的重要性缺乏認識。有的人不具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為逃避國家對婚姻的管理和監督,故意不登記,造成事實婚姻狀態。
離婚的證據材料是什么
法律主觀:
離婚提供準備哪些證據材料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 訴訟主體資格 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 與他人同居 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4、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 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 請求損害賠償 。 三、證明由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 1、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 2、如涉及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或跟母生活的相關證據。 四、證明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有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6、如 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但不能提供以上線索的,依法駁回申請。 五、有具體的財產分割要求的,應提交主要財產清單。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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