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結婚證需要什么手續?
補辦結婚證需要的手續有:本人的相關證件、結婚丟失證明、照片等,具體情況下可以由當事人向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來提交上述材料,并由上述部門在進行合法的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
一、補辦結婚證需要什么手續? 當事人補辦結婚證,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并填寫申請書。須持證件: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4、雙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5、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6、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二、《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對于補辦結婚證的規定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有條件的省份,可以允許本省居民向本轄區內負責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 第六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發證程序進行。 第六十四條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信息與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委托辦理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托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查找不到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婚姻關系,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嚴格審查,確認當事人存在婚姻關系的,可以為其補領結婚證。 第六十五條 婚姻登記員受理補領婚姻登記證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查驗本規范第六十四條規定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紋; (三)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四)申請補領結婚證的,雙方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請補領離婚證的當事人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第六十六條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進行審查,符合補發條件的,填寫《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和婚姻登記證?!堆a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參照本規范第三十八條規定填寫。 對于結婚證的相關辦理情況,是需要嚴格基于婚姻登記部門的有關規定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在結婚證丟失的情況下,可能對當事人的有關民事行為造成嚴重的干擾,涉及到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還需要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補辦結婚證需要什么材料
一、結婚證丟失補辦需要什么材料
1、結婚證丟失補辦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請補領一方的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或者損毀的證明;
(3)在婚姻登記機關的查檔證明。如果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4)夫妻雙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領結婚證流程有哪些
領結婚證流程有:
1、男女雙方出具戶口簿、本人身份證等證件,以及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提出登記申請;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申請材料;
3、符合登記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并發給結婚證。
補辦結婚證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補辦結婚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結婚雙方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 離婚證明:如果有離婚記錄,需要提供離婚證明。
3. 死亡證明:如果有配偶去世的情況,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4. 婚姻狀況證明:如果其中一方是未婚或離異,需要提供婚姻狀況證明。
5. 原結婚證書:如果原結婚證書遺失,需要提供遺失證明。
6. 照片:需要提供結婚雙方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兩張。
7. 手續費:需要繳納一定的手續費。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申請人需要攜帶這些材料到當地民政局進行辦理。同時,申請人需要注意,不同地區的具體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需要根據當地的規定準備材料,以確保順利辦理補辦結婚證手續。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補辦結婚證需要帶什么證件
1、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一方為境外人員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2、戶口本原件,一方為境外人員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3、結婚登記記錄證明,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查檔證明。4、雙方照片。
一、補辦結婚證需要帶什么證件 1、身份證 原件,一方為境外人員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2、戶口簿 原件,一方為境外人員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3、結婚證 換發結婚證的需提供原結婚證,補辦結婚證的無需提供此材料 4、結婚登記記錄證明 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查檔證明); 5、照片 雙方三張大二寸(5×4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二、不補辦結婚證能離婚嗎? 其實,不補辦結婚證也是可以離婚的。 離婚可以分為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兩種。 1、若是協議離婚 需要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在辦理的時候只需要一方的結婚證存在,即可辦理離婚手續; 協議離婚的具體流程為: (1)夫妻雙方攜帶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或者社區開具的介紹信、一方的結婚照證以及單人免冠照片去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離婚申請書》。 (2)工作人員對離婚的兩位當事人進行審查,看其是否自愿離婚,對子女、財產的處理是否得當。若滿足離婚的條件,則予以離婚。 (3)若離婚當事人滿足《民法典》和《婚姻登記條例》的離婚要求,則工作人員應予以離婚,注銷結婚證、發放離婚證。 2、若是起訴離婚 是法院判決離婚的,不需要辦理離婚證,故即使結婚證遺失也是可以判處離婚的。 在我國,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滿足一定要求的人員可以起訴離婚,而在起訴離婚的時候只要能夠提供證明婚姻關系尚存的材料即可,有必要的時候可取婚姻登記機關調取婚姻登記檔案。因此,起訴離婚也是可以不補辦結婚證的,只需要能夠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婚姻關系即可。 補辦結婚證現在已經不收費了。補辦結婚證的手續是:近兩年登記結婚的夫妻,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婚姻登記處,補辦人只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補辦,當天即可拿到新證。登記結婚已經超過兩年的夫妻想要補辦結婚證,則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復印后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即可,當天就可拿到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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