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拆遷安置房離婚怎么分割
分割時應根據房屋的實際使用情況和雙方的經濟條件予以分割。
一、離婚時,拆遷安置房的分割分兩種情況:
1、對于雙方均是被拆遷安置人口的,該房屋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根據房屋的實際使用情況和雙方的經濟條件予以分割。
2、對于僅有一方為被拆遷安置人口的,只要該房屋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也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在分割時應適當考慮房屋的來源,將所有權判歸被拆遷安置人所有,但應當給對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二、離婚時農村房屋怎么分割:
1、農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產權的分割可以參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辦法。
2、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對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屬于婚前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
3、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債務是夫妻結婚后用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債務用了婚后共同財產返還,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補償房價的一半給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債務由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雙方結婚登記之后,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這樣的房屋視為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分割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
5、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 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雙方結婚前雙方家庭共同出資建造,建造該房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結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雙方結婚后,該房也確實歸夫妻雙方居住使用的,這樣的房屋視為夫妻雙方的家庭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房屋,離婚分割時,一般是對等分割。
6、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產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結婚后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男女雙方結婚后與其他家庭成員一起居住生活而沒有分家析產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產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結婚后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這樣的房產屬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員的共同房產,不能作為夫妻共有財產予以分割。
7、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家庭建造或購買并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的結婚后,家庭建造或購買的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房屋,應當認定其中有夫妻財產的相應份額,對屬于夫妻財產的部分可以進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讓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適應的金錢補償。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離婚案件中對各方應得的房產份額不好確認的,法院一般是先對其他財產先行分割,對于房產的分割,讓有關當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產之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拆遷安置房離婚怎么分割
動遷安置房離婚時分割如下:房屋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且婚后未對房屋進行擴建、添附以及征收差價補償的,另一方無權獲得動遷安置房;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雙方均有權獲得動遷安置房;婚后對房屋進行擴建或者添附的,動遷安置房的增值部分雙方各占50%。
拆遷安置房在離婚時可以分割嗎
若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后因政府的征收政策被征收,以產權置換方式取得安置房,且沒有繳納任何費用,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條規定,征收人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原所有人。因此,這種情況下,它只是婚前個人財產形態的一種轉化,其價值的取得在于婚前,以被征收房屋所有權為基礎,故安置房仍然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予以分割。
若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后因政府的征收政策被征收,以產權置換方式取得安置房,由于安置房與被征收房屋在面積、位置、結構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使產權調換的房屋價值之間形成了差價,該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算的,那么房屋所有權的屬性是否會改變?出資額相對應的房屋的面積是否屬于被征收房屋的擴大或增值?是否可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一般這種情況仍不能改變安置房為原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一方個人財產的性質。但以夫妻共同財產使原一方婚姻財產產生了增值,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若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后因政府的征收政策被征收,以產權置換方式取得安置房,但安置房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此外,婚前一方父母的個人財產,婚后被拆遷,將拆遷安置房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應視對子女的贈與。對此情況,我們認為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二)》第22條“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之規定。如果父母沒有明確表示贈與一方,拆遷安置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拆遷安置房如何分配
法律主觀:
離婚分割拆遷安置房的方法是:首先看當事人是否有約定,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法院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的權益進行分配。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拆遷安置房怎么分配
法律主觀:
離婚時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是:房屋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且婚后未對房屋進行擴建、添附以及征收差價補償的,另一方無權獲得安置房;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婚后對房屋進行擴建或者添附的增值部分的拆遷補償雙方一人一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相關推薦:
訴訟離婚是什么(什么是起訴離婚)
訴訟離婚要花多少時間(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離婚時該如何退還彩禮(離婚時如何取回彩禮)
離婚孩子分紅(給孩子買的分紅險離婚會分割嘛)
精神病人離婚(精神病離婚有什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