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女方提出離婚財產怎么分割一、女方提出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1、女方提出離婚,財產的分配:
(1)有財產分割協議的,夫妻雙方按照分割協議進行分配;
(2)無分割協議或者未能就離婚財產的分配達成一致的,可以請求法院進行分配,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遵守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對財產進行適當分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懷孕期間女方提出離婚要求賠償可以嗎
在懷孕期間離婚,孕婦可以要求賠償。若是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則男方按照約定的數額對女方做出賠償。但要是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訴至法院的話,則需要看女方要求賠償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
女方起訴離婚財產怎么分
一、女方起訴離婚財產怎么分
1、女方起訴離婚財產分配方法如下:
(1)女方起訴離婚,分割財產時,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
(2)法院會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女方起訴離婚程序怎么走
1、起訴階段,提交起訴書,夫妻感情破裂證據材料;
2、答辯階段,被告提交答辯的,由法院送達答辯狀副本給原告;
3、庭審階段,開庭審理,開展法庭調查,雙方質證,查清事實真相,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
4、生效階段,法院送達判決法律文書,當事人簽字即為生效。
女方提出離婚財產該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女方提出離婚財產的分配:一、男女平等原則。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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