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軌了離婚怎么判
法律分析:因一方出軌而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協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據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女方有外遇離婚怎樣判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的夫妻雙方都會出現一些婚外情的情況,這對夫妻雙方以及孩子的身心都是有著一定傷害的。一旦出現這種情況,離婚一定是一件很難繼續進行下去的事情,那么女方有外遇離婚怎樣判?女性有外遇離婚后會得到什么樣的補償呢?針對這些問題的內容專家進行了詳細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如果女方有外遇,法院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決是否要判離,如果不離婚,就要根據過錯情況,來判斷離婚應該怎么判。
根據《婚姻法》第46條規定:一方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另一方請求離婚的,應予支持。第三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屬違法行為。第三者明知自己的配偶與他人同居而與之同居,經勸阻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與他人同居。因此《婚姻法》第46條規定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必須是在原配與第三者同居期間內發生;第二,有與第三者同居的行為。如果存在這種情況的話法院是不會支持離婚的。
2、如果雙方分居滿兩年不要求離婚,那么離婚時沒有子女的,孩子就由女方來撫養了。
離婚時有子女的,一般撫養子女一方有探視孩子的義務。男方在此期間提出分居,離婚的主張,法院一般會根據孩子與女方共同生活期間的工資收入、子女的實際需要、女方的負擔能力、女方的居住情況等因素來酌情判決。需要注意的是,有經濟收入的一方可能會因撫養費的問題與女方發生爭執。法官在判決時,需要考慮經濟狀況、雙方的居住情況以及孩子的意見等多種因素進行綜合考慮,以確定對孩子最有利的撫養方式。
3、如果女方發現有婚外情,那雙方離婚時就不應該在一起生活,也沒有必要離婚過。
如果在這段時間內,雙方感情破裂,并且也沒有和好的可能,那就只能判決離婚。對于有婚外情的人來講,他所受到的傷害是無法用金錢來彌補的。但如果他為了這段感情能夠繼續生存下去而選擇與他人結婚的話,這就是另一種不忠和不道德的行為了。當然婚姻關系是建立在兩個人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欺騙、背叛婚姻的基礎上。因為欺騙、背叛婚姻關系破裂,會給自己帶來傷害和痛苦的同時,也會給別人帶來痛苦和傷害,給他人帶來傷害的同時也是對自己的一種傷害,也是對社會的一種危害。因此,這種不忠和不道德相比,不道德之處在于它不能直接導致婚姻關系的破裂,而只能間接地導致另一方對婚姻的破裂做出損害賠償和相應的責任承擔損失。
4、如果雙方分居滿一年,或者已經分居滿一年以上了就是夫妻離婚時可以提出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也就是說,如果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后,如果雙方有了感情基礎之后,已經不打算繼續維持婚姻關系,那么對婚姻關系中的財產分割問題就可以提起離婚的訴訟,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經審理認為夫妻一方與他人同居的行為已經構成遺棄罪和重婚罪,應當認定為刑法上規定的不負刑事責任的行為,并且結合同居的時間長短以及是否有繼續同居的意愿等因素予以考慮。我國婚姻法規定,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因此,法律對包養或者容留他人同居的情況有明確的規定。這對包養的人與他人同居行為造成配偶損害的一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因此,如果夫妻有了包養或者容留他人同居的情況下,離婚時提出離婚財產分割問題是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的。
5、如果女方發現有外遇,離婚時要申請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后,發現雙方有婚外情,一方要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法院在審理時,一般會考慮以下幾點:(1)雙方婚姻是否破裂;(2)有無和好可能;(3)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時間長短;(4)雙方婚姻關系是否解除;(5)雙方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如果存在以上幾點情況,則應該要求離婚。若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沒有爭議則應該要求分割。如一方存在外遇而離婚,應提出請求分割共同財產或對該財產進行分割。如一方或另一方有隱瞞、欺騙或轉移婚后財產等行為的,可就其過錯行為要求損害賠償。
妻子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判
妻子出軌離婚財產分配如下:
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女方出軌寫離婚協議書方式如下:
1、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
3、對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離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如何給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問題;
4、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
5、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具體時間,內容包括無房屋產權無房可居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
6、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女方出軌離婚協議書中就寫上對男方的損害賠償;
7、違反協議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女方出軌離婚怎么判財產
法律主觀:
男方因女方出軌提出離婚的,判定財產分割的方式如下:
1、男女雙方之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2、沒有約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分割夫妻財產,一般情況是平等分割;
3、若是女方出軌屬于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情形的,男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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