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不找律師,并不是一定要找律師,應當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選擇。離婚案件如果只是針對離婚進行起訴的,如果當事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那么可以不請律師。如果涉及財產分割的,當事人訴訟經驗不足的,可以請律師。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1076條,夫妻雙方 自愿離婚 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 婚姻登記 機關申請 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 子女撫養 、財產以及 債務 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分析:離婚可以有律師,律師能夠更好地幫助梳理案情以及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國法定離婚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無論是哪種離婚方式都會涉及復雜的案情包括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歸屬等,也會有復雜的流程手續,如房產離婚過戶登記手續、法院申請立案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需要請律師代理離婚訴訟嗎
是否需要請律師代理離婚訴訟,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一、這些離婚情況不需要請律師:
1、結果明確可預料,不要找律師。
2、離婚賠償期望過高,不要找律師。
二、以下離婚情況建議請律師:
1、復雜的離婚案件,建議找律師。
2、法律空白,建議找律師。
二、異地離婚怎么辦理?異地怎么辦理訴訟離婚?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二是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現居住地未滿一年,則應視其沒有經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三、一方要求離婚對方不同意應該怎么處理
一方要求離婚對方不同意的處理方式:當事人可以再次就離婚等事項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有關組織申請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且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并不是每一個訴訟離婚的案件都需要請律師,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需要律師介入。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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