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離婚可以通過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方式離婚。在訴訟離婚中,提起離婚訴訟的為原告。單方起訴離婚的具體流程: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由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包括原、被告的身份證正反面、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屬憑證);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即被告經常居住地所在的基層法院或被告戶籍地所在的基層法院)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法院會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但是本人也應當出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訴訟離婚需要經過系列程序,主要包括確定管轄法院、立案、開庭審理、判決、執行,但并非每個案件都經歷所有程序。
1、離婚訴訟管轄法院:通常指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人民法院實行立案登記制,當事人圍繞具體訴訟請求,準備相關材料。通過線上、線下、郵寄等方式進行立案。
2、開庭審理: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雙方當事人進行舉證質證、3、法庭辯論。判決、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申請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訴訟離婚的證據,包括但不限于證明婚姻關系的證明、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子女情況的證明、夫妻一方過錯的證據、夫妻共同財產及夫妻債務的證據、家庭住房情況的證明、夫妻收入情況證明等證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因此,夫妻一方在起訴離婚時,針對相關訴訟主張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證明案件事實。
同時在證據收集的過程中,要確保證據的取得方式及程序的合法性,保障他人的合法權利不至于,因為取證程序違法而受到侵害。
民事起訴狀
原告:【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工作單位:【】,現住【】,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被告:【姓名】,女,漢族,【】年【】月【】日出生,工作單位:【】,現住【】,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原告、被告離婚;
2.請求法院判決婚生子【】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元至婚生子年滿18周歲之日止;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暫估20萬,詳見財產清單);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雙方于【】自行相識,【】確定戀愛關系。【】登記結婚,雙方均系初婚,【年月日】育有一子【】。之前原、被告均未起訴過離婚,本次是第一次起訴離婚。
婚前原被告草率結婚,感情基礎薄弱。婚后原被告因家庭觀念、消費觀、價值觀存在巨大差異,雙方因此經常發生爭吵,并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進而陷入冷戰。婚生子出生后,雙方感情并未得到好轉,反而在孩子的問題上產生了更大的分歧,矛盾不斷。長此以往,也令雙方的感情越來越淡漠,直到無法挽回的地步。
現原告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再無和好可能。故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訴至貴院,望判如訴請。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財產清單
一、房屋
1.位于【】的房屋,登記在【】名下,暫估價值20萬元。
以上財產暫估總計20萬元。
離婚 起訴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 起訴書 、副本及相關的 證據 ;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作出受理決定并 立案 ; 4、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6、 開庭審理 ; 7、調解或者判決。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 同居 ; (二)實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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