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算不算犯法呢?這個問題要看怎么講了,一般情況下,出軌是道德行為,不屬于犯罪,但也有特殊情況的。
出軌,用法律語言來解釋就是: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通俗來說,就是我們常說的婚外情。
那出軌到底違法不,下面就具體聊聊這個話題:
當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對婚外情的處罰。也就是說,如果只是偶爾地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這屬于道德問題,不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你發現對方出軌,想要離婚,那出軌的一方是過錯方,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理應少分。而出軌中受害的一方,可以依法向過錯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說到這里有的人可能就會想了,既然只是賠償,只是道德問題,那我就大膽的出軌吧,其實不然。出軌是不是犯罪,要根據具體情形來分析,下面兩種刑罰就是針對于出軌行為的:
破壞軍婚罪
《刑法》第259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里提到的“同居”不要求“以夫妻名義”同居,只要與現役軍人的配偶有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做法,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重婚罪
第258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說,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并且是故意結婚(包括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
但是也有說,如果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的性關系,只能是道德譴責,還不能構成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地步。
說到這兒的時候,我就很感慨。說實話,我身邊也有很多朋友出軌,雖然我反感這件事,但是咱也勸不了,有時簡單說幾句,人家不聽也就算了。
最嚴重的一種是我朋友和一軍人老婆在一起了,我知道的時候已經一年多時間了。就告訴他這種情況是犯法的,他說我們是情人,別人也不知道,不會出問題的,
結果,沒有不透風的墻,大概兩個人在一起快兩年的時候就被發現了,后來就再也沒有聯系。但如果他這種情況被起訴的話,肯定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下面,我再拉出一個案例,這樣更便于大家理解:
相關案例分析
2019年9月19日,法院一審以破壞軍婚罪判處被告人汪某學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汪某學是太湖縣公安局原國保大隊大隊長,2012年8月,汪某學在幫朋友處理糾紛時認識了張某,發展成為情人關系。在交往過程中,汪某學發現張某某的丈夫是外地服役的現役軍人,但還是經常在張某某的出租房內吃住生活,后來誕下一子。2019年3月,汪某學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
被告人汪某學明知張某某系現役軍人的配偶還與其同居,構成破壞軍婚罪,最后判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我們再回歸正題,如果發現對方出軌,該怎樣收集證據呢?
收集像“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特殊情況下,還可能有警方的筆錄,在起訴離婚的時候可以拿這個作為證據。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微信聊天信息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還可以捉奸在床。雖然收集這類證據可以通過拍照攝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隱私權,非法取得的證據是不被采用的。單純的 婚內出軌 行為,屬于道德方面的范疇,不需要負法律責任。但如果出軌方與他人再 結婚 或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則涉嫌構成 重婚罪 ,可能會面臨刑事處罰,而且這種情況下配偶有權向出軌方主張 離婚損害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 離婚 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 同居 ; (三)實施 家庭暴力 ;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女方婚內出軌是否承擔法律責任,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1、夫妻雙方因女方出軌而離婚的,在解除婚姻關系時,男方作為無過錯方,有權向女方請求損害賠償;
2、男女雙方沒有離婚,或者男方也存在法定過錯的,即使妻子存在出軌行為,也無需承擔法律責任,男方無權要求損害賠償;
3、女方出軌一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如果女方出軌,并構成與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行為,就是違法行為,另一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其中重婚者,甚至可以被追究其刑事責任。
協議離婚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3、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6、冷靜期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7、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條件分別為:
1、協議離婚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當事人雙方必須有離婚的合意,即兩人自愿達成離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協議離婚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作出適當的處理;
(4)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對子女的撫養作出妥善安排;
(5)離婚協議必須不能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強制性規定。
2、訴訟離婚的條件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3)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協議離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
(2)財產分割的約定;
(3)子女撫養權的歸屬;
(4)債務的承擔等其他需要協商處理的事項。
2、雙方的結婚證。離婚時帶結婚證是為了證實婚姻存在的合法性、真實性,如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時,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婚姻登記處一般會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兩本結婚證均丟失的,婚姻登記處會根據當事人的結婚檔案或者建議當事人補辦結婚登記后再辦理離婚登記;
3、居民身份證;
4、本人戶口簿。如果沒有戶口簿或者遺失的,需要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5、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對于照片尺寸樣式的要求,各地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不一,有些還會提供拍照服務,建議以婚姻登記處的回復為準;
6、中國香港居民、中國澳門居民、中國臺灣居民還要出具本人有效的通行證、身份證;
7、華僑、外國人還要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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